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爱旭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51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
义乌奇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义乌奇光”)持有公司
159,510,44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2.25%。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义乌奇光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
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按
照公司当前股份总数计算,拟减持数量为 26,053,006 股,但如公司于拟减持期间
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定向增发、发行新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
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义乌奇光股权投资合 5%以上非第一 159,510,441 12.25%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
伙企业(有限合伙) 大股东 得:159,510,441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量 计划减持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持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
(股) 比例 期间 价格区间 来源 原因
义乌奇光股权投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23/5/15~ 按市场价 发行股份购 自身资
资合伙企业(有 26,053,006 股 2% 持,不超过: 2023/11/14 格 买资产取得 金需求
限合伙) 26,053,006 股
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的规定,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即 13,026,503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
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义乌奇光在 2019 年重组时作出的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计划的承诺如下:
1. 本企业因重组认购取得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届满之日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前(以较晚者为准)不得转让,但根据业绩补偿义务进行股份补偿的除外。
2. 公司重组完成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3. 业绩承诺期满后的当年,本企业继续锁定的比例不低于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 40%。
4. 本企业通过本次重组所获得的上市公司新发行的股份全部解锁后,本企业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之上市交易或转让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5.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后,本企业在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义乌奇光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义乌奇光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
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该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
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四、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的规定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