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股票代码:600732
收购人名称:珠海横琴舜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珠海市横琴上村 121 号第六层
一致行动人名称:陈刚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建新路 103 号
一致行动人名称:义乌市衡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苏溪镇好派路 699 号 7 楼 705(自主申报)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23 年 1 月
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2、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包括与其一致行动的其他人)在爱旭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爱旭股份拥有权益。
3、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4、本次收购系因横琴舜和以现金认购爱旭股份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导致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爱旭股份权益合计超过 30%,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投资者可以免于提交豁免要约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收购人之一致行动人陈刚在本次收购前已获得爱旭股份控制权,且收购人已承诺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收购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相关议案已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因此收购人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5、本次收购所涉及的爱旭股份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6、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
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7、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报告书中援引相关专业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或意见内容,相关专业机构已书面同意上述援引。
8、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1
目 录......3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5
第三节 本次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11
第四节 收购方式......13
第五节 收购资金来源......18
第六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19
第七节 后续计划......20
第八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22
第九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24
第十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25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26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27
收购人声明......28
一致行动人声明......29
一致行动人声明......30
律师声明......31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或说明,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
义:
上市公司、公司、爱旭股 指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份
本报告书 指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横琴舜和、收购人 指 珠海横琴舜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义乌市衡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前身为佛山市嘉时企
义乌衡英 指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更名为义乌
衡英
本次收购 指 横 琴 舜 和 认购 爱 旭 股 份 本 次 非 公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不 超 过
162,241,887 股的行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本 指 爱旭股份通过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向横琴舜和定向募集现
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 金不超过 16.50 亿元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格式准则 16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
司收购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珠海横琴舜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MA7J2A3Q7P
成立日期 2022年3月11日
认缴出资额 5,000万元
经营期限 无固定期限
执行事务合伙人 陈刚
住所 珠海市横琴上村121号第六层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
经营范围 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珠海市横琴上村121号第六层
联系电话 13411803751
股权结构 陈刚持有90%合伙份额,陈刚配偶欧春连持有10%合伙份额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陈刚
姓名 陈刚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6210119680101****
住所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建新路 103 号
通讯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建新路 103 号
通讯方式 0579-83801220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否
2、义乌衡英
企业名称 义乌市衡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MA514UP85L
成立日期 2017 年 12 月 14 日
认缴出资额 2,314.65 万元
经营期限 2017 年 12 月 14 日至 2037 年 12 月 14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陈刚
住所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苏溪镇好派路 699 号 7 楼 705
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外商投资准入
经营范围 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苏溪镇好派路 699 号 7 楼 705
联系电话 13411803751
股权结构 陈刚持有 28.11%合伙份额,其他自然人合伙人合计持有 71.89%
合伙份额
二、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控制关系
(一)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股东及出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横琴舜和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陈刚 普通合伙人 4,500.00 90.00
2 欧春连 有限合伙人 500.00 10.00
合计 5,000.00 100.00
一致行动人义乌衡英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陈刚 普通合伙人 650.65 28.11
2 梁启杰 有限合伙人 416.00 17.97
3 沈昱 有限合伙人 416.00 17.97
4 何达能 有限合伙人 364.00 15.73
5 熊国辉 有限合伙人 104.00 4.49
6 徐新峰 有限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