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爱旭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34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3/11/7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6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250,000,000 元~300,000,000 元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累计已回购股数 16,055,180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8779%
累计已回购金额 259,928,645.69 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3.81 元/股~19.30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11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0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
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爱
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3-167)。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6,055,1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779%,购买的最高价为19.30
元/股,最低价为13.81元/股,已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259,928,645.69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