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 2022-078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0 日召开
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重大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重大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确定置入标的广
东爱旭在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 47,500 万
元、66,800 万元和 80,000 万元,并同意豁免陈刚及其一致行动人、义乌奇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义务。相关事项后经 2019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暨业绩承诺部分延期履行的议案》,同意将原 2020 年度承诺
业绩中的 1.3 亿元延期至 2021 年度执行,2019-2021 年度连续三个年度承诺实现的
业绩总额 19.43 亿元不发生变化。该事项后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披露的《关于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暨业绩承诺部分延期履行的公告》(临2021-008 号)。
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专字[2022]518Z0421 号《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核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置入标的广东爱旭科技有限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分别为 49,342.37 万元、54,878.90 万元、-24,898.88 万元。三年累计实现业
绩承诺净利润 79,322.39 万元,业绩承诺实现率为 40.8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业
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致歉公告》(临 2022-031 号)。
2022 年 5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方 2021 年度业绩补偿方案及回购并注销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明确了因重组置入标的未能完成 2019-2021年度业绩承诺目标,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方涉及补偿股数为 897,542,876 股,并同意公司以总价人民币 1.00 元向业绩承诺方定向回购 897,542,876 股股份,并依法予以
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方 2021 年度业绩补偿方案及回购并注销股份
相关事项的公告》(临 2022-038 号)。相关事项后经 2022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
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及《关于根据重组置入资产减值测试结果认定无需额外补偿的议案》,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置入资产承诺期限届满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广东爱旭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爱旭新能源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审核报告》,认为公司置
入标的资产无需减值补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
交易之标的资产减值测试结果的公告》(临 2022-050 号)。相关事项后经 2022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 年 6 月 1 日,公司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并披露了《关于回购并注销业
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的公告》(临 2021-059 号)。截至 2022 年 7 月 15
日债权申报期结束,未有债权人进行申报,亦未有债权人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事项提出异议。
二、回购实施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897,542,876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44.08%,回
购总价款为人民币 1.00 元。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陈刚、义乌奇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11 位业绩承诺方所持有的 897,542,876 股股份已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方 2021 年度业绩补偿方案及回购并注销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买入或卖出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注销安排
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
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
五、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注销前 本次回购及 本次回购/注销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 比例 注销股份总 股份数 比例
(股) 数(股) (股)
有限售股份 1,368,711,200 67.21% 897,542,876 471,168,324 41.37%
无限售股份 667,617,987 32.79% 0 667,617,987 58.63%
股份总数 2,036,329,187 100.00% 897,542,876 1,138,786,311 100.00%
本次股份注销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 897,542,876 股,股份注销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 0 股。
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