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 2021-070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的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以通
讯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 3 名,实际参会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决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证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及信息披露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时,公司监事对《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