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规定,将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1 号)核准,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206,440,957 股,每股发行价为 12.1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99,999,989.27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0,847,433.34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59,152,555.93 元,主承销商于 2020 年 8 月 5 日将募集资金划
入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内。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0]518Z0022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0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936,666,978.69元(含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76,880,168.39元),支付发行费用 42,661,229.06 元(含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40,000.00 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00.00 元,收到
银行利息 6,586,217.71 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27,257,999.23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
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 年 8 月,本公司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天津华苑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支行、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水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乐平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狮山支行 6 家银行机构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3387020010120100321918 635,914.06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苑支行 2012269569000282 1,667,920.69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支行 9550880220538000122 5,947,640.55
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水支行 80020000015265644 1,840,178.4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乐平支行 2013077919100074580 753,631.3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狮山支行 632247192 60,373,856.77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支行 9550880000908801743 25,092,163.67
浙商银行义乌分行营业部 3387020010120100322180 17,276,066.14
浙商银行义乌分行营业部 3387020010120100322211 10,877,192.65
渤海银行天津华苑支行 2011502020000659 2,793,434.91
合计 127,257,999.23
三、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
币 1,936,666,978.69 万元。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1 年 3 月 14 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针对本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专项核查报告认为,2020 年度,爱旭股份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存放或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爱旭股份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 日
附表 1:
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50,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3,666.7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3,666.7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入进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
目,含部分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入金额与承诺投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度(%)(4)= 可使用状态日 是否发生重
变更(如 诺投资总额 总额 金额 入金额的差额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1) (2) (2)/(1) 期 大变化
有) (3)=(2)-(1)
义乌三期年产
4.3GW 高效晶硅电 否 145,000.00 145,000.00 145,000.00 100,618.43 100,618.43 -44,381.57 69.39 2021 年上半年 -40.80 注释 1 否
池项目
光伏研发中心项目 否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18,352.00 18,352.00 -11,648.00 61.17 2021 年上半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75,000.00 75,000.00 75,000.00 74,696.27 74,696.27 -303.73 99.6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250,000.00 250,000.00 250,000.00 193,666.70 193,666.70 -56,333.30 — — — —
光伏研发中心项目原计划 2020 年 11 月建成投入使用,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该项目土建工程延后,进而导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致相关设备安装进度落后于计划;同时光伏研发中心所采购设备主要为进口设备,境内外疫情管控导致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