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港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港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0年11月18日在公司本部308会议室召开,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监事会正、副监事长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为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适应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公司持有的武进市长江港口机构配套件厂(原企业名称为上海港机配套件分厂)的45.72%的股权(计1326万股)转让给上海港口机械制造厂,并以2000年10月31日为资产评估基准日,聘请上海长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资产评估。转让价格按经资产评估后的每股净资产计算,转让方式为支付现金,具体事宜按双方签定的股权转让协议书执行。
上述事项审议表决时,关联方董事:潘钟林、叶萍珍、张振雄按规定回避。
特此公告。
上海港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0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