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信托”)。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新增购买理财金额 21,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民生银行贵竹固收增利 3 个月持有期自动续期 1 号
对公理财产品,民生银行贵竹固收增利3个月持有期自动续期2号对公理财产品,
国民信托金牛 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光大银行阳光天天购 180 天(EB6830),
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非保本浮动收益产品(3M)。
委托理财期限:部分理财产品无固定期限;有封闭期的理财产品中最短
期限为 91 天,最长期限为 180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 议案》。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的收益,在确保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 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
3、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新增购买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预计 结 是否
受托方 产品 金额 年化 预计收 收益 构 构成
名称 类型 产品名称 (万 收益 益金额 产品期限 类型 化 关联
元) 率 ( 万元) 安 交易
排
民生银行贵竹固 非保
民生银行 银行 收增利3个月持 2,400 3.60% 21.54 2021.06.01- 本浮 否 否
理财 有期自动续期1 2021.08.31 动收
号对公理财产品 益
民生银行贵竹固 非保
民生银行 银行 收增利3个月持 5,000 3.60% 44.88 2021.06.09- 本浮 否 否
理财 有期自动续期2 2021.09.08 动收
号对公理财产品 益
非保
光大银行 银行 阳光天天购180 2,800 3.63% 50.12 2021.5.28- 本浮 否 否
理财 天(EB6830) 2021.11.24 动收
益
兴业银行“金雪 非保
兴业银行 银行 球-优悦”非保本 800 3.50% 7.06 2021.06.02- 本浮 否 否
理财 浮动收益产品 2021.09.02 动收
(3M) 益
国民信托金牛2 非保
国民信托 信托 号集合资金信托 10,000 5.10% - 无固定期限 本浮 否 否
理财 计划 动收
益
4、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国债
逆回购和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基金、信托、资管等)销售的安全性较高、
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期限以短期为主,最长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购买理财产品
时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并对委托理财事项制定了严格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执行程序,包括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流动性等进行审慎评估,对理财事项实施分类、分级审批程序,从决策层面到执行层面对委托理财实施谨慎的风险管控。同时,在委托理财开展过程中,与相关合作方紧密沟通,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多途径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相关决策和操作程序符合公司投资理财的审批流程及管理规定,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1、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民生银行贵竹固收增利3个月持有期自动续期1号对公理财产品
(1)产品起息日:2021年6月1日
(2)产品到期日:2021年8月31日
(3)理财本金:2,400万元
(4)收益率:3.60%
(5)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2)产品名称:民生银行贵竹固收增利3个月持有期自动续期2号对公理财产品
(1)产品起息日:2021年6月9日
(2)产品到期日:2021年9月8日
(3)理财本金:5,000万元
(4)收益率:3.60%
(5)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3)产品名称:光大银行阳光天天购180天(EB6830)
(1)产品起息日:2021年5月28日
(2)产品到期日:2021年11月24日
(3)理财本金:2,800万元
(4)收益率:3.63%
(5)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4)产品名称: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非保本浮动收益产品(3M)
(1)产品起息日:2021年6月2日
(2)产品到期日:2021年9月2日
(3)理财本金:800万元
(4)收益率:3.50%
(5)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5)产品名称:国民信托金牛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产品起息日:2021年6月7日
(2)产品到期日:自行赎回(每个工作日开放赎回)
(3)理财本金:1亿元
(4)收益率:5.10%
(5)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2、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民生银行贵竹固收增利3个月持有期自动续期1号对公理财产品投资于银行存款、大额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府机构债券、金融债券、同业存单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包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经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权益类资产;商品及金融期货、期权、互换和远期合约,商品及金融衍生品
类公募基金等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
2)民生银行贵竹固收增利3个月持有期自动续期2号对公理财产品投资于银行存款、大额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府机构债券、金融债券、同业存单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包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经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权益类资产;商品及金融期货、期权、互换和远期合约,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公募基金等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
3)光大银行阳光天天购180天(EB6830)投资于符合监管要求的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通过资产管理产品投资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大额存单、质押式及买断式回购、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以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债权类资产等。
4)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非保本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3M)投资于银行存款、债券逆回购、货币基金等货币市场工具及其它银行间和交易所资金融通工具,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可转债、次级债等银行间、交易所市场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其它固定收益类短期投资工具,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符合监管机构规定的信托计划,基金、证券和保险资产管理计划以及上述资产的收/受益权等,优先股,证券投资结构化优先级,上市公司股票收(受)益权,量化对冲及优先级,以投资有限合伙企业股权为基础资产的资产管理计划等其它金融资产及其组合。
5)国民信托金牛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于现金、银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期限在7天以内的债券逆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银行间市场或交易所市场发行流通的国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含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各类金融债(含次级债、混合资本债)、央行票据等债券以及货币基金、债券基金等国内公开市场发行的基金。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1、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中,民生银行(600016)、光大银行(601818)、兴业银行(601166)均为上市公司,相关信息和财务指标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