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
本次委托理财收益金额:共计人民币 190.67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融-助金 17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委托理财期限:12 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
议案》。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的收益,在保障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
性较好的低风险类理财产品,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2、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
3、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预计 结 是否
受托方 产品 金额 年化 实际收 收益类 构 构成
名称 类型 产品名称 (万 收益 益金额 产品期限 型 化 关联
元) 率 (万元) 安 交易
排
信托 中融-助金 171 号 2020.5.13- 非保本
中融信托 理财 集合资金信托计 2400 8.10% 190.67 2021.5.6 浮动收 / 否
划 益
4、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国债
逆回购和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基金、信托、资管等)的固定收益类或低
风险的理财产品,期限以短期为主,最长不超过一年(含一年)。不投资于股票
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公司对委托理财事项执
行严格的内部控制管理,相关决策和操作程序符合公司投资理财的审批流程及管
理流程,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1、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中融-助金17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产品起息日:2020年5月13日
(2)产品到期日:2021年5月6日
(3)理财本金:2,400万元
(4)收益率:8.1%
(5)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2、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中融-助金17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
券型基金、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债券、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包括信托产品或信
托受益权、附加回购的股权收益权、固定收益类银行理财产品)、债权投资、股
权投资。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1、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1)受托方名称: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3年1月15日
法定代表人:刘洋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亿元
经营范围: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经营本外币业务范围:(一)资金信托;(二)动产信托;(三)不动产信托;(四)有价证券信托;(五)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六)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七)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八)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九)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十)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十一)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十二)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十三)从事同业拆借;(十四)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增值电信业务。(涉及审批许可项目的,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从事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有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安泰达商贸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是否为本次交易专设:否
注:以上受托方的基本情况均来自工商信息及上述受托方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
2、受托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1)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万元)
总资产 2,855,775.58
净资产 2,135,652.63
营业收入 549,999.99
归母净利润 133,767.28
3、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29,828.93 230,204.24
负债总额 32,210.43 32,011.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90,690.71 191,042.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256.52 2,605.39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为 47,785.47 万元,流动负债金额 7,895.62 万元,且公
司无企业债券及长期借款。公司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货币资金及持有理财余
额合计为 12.89 亿元,预计 2021 年公司拟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13 亿元,两者的比例为 99.15%,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在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公司利用闲置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公司将委托理财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和“以摊余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两类,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记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科目,收到的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科目。
四、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仅限于国债逆回购以及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
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
1、上述投资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第九次会议、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投资期限为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就有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购买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低风险类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次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将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认真审议了该议
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开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
1 银行理财 7,000 - - 7,000
2 银行理财 5,000 5,000 45.50 -
3 银行理财 5,000 5,000 54.83 -
4 信托理财 21,000 21,000 965.84 -
5 信托理财 30,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