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庆百货 公告编号:2020-063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10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 18 号 16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28,063,32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6.1002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何谦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2 人,出席 12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22,943,156 97.7549 2,518,216 1.1041 2,601,957 1.141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名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董事人选的提案》(选举董事)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2.01 张文中 226,740,647 99.4200 是
2.02 张潞闽 223,977,841 98.2086 是
2.03 杨雨松 224,636,695 98.4975 是
2.04 田善斌 223,977,841 98.2086 是
2.05 王填 226,597,339 99.3572 是
2.06 何谦 226,685,546 99.3958 是
2.07 赵国庆 226,597,340 99.3572 是
2、 《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名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董事人选的提案》(选举独立董事)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3.01 梁雨谷 226,505,567 99.3169 是
3.02 叶明 226,456,067 99.2952 是
3.03 盛学军 226,490,568 99.3103 是
3.04 刘斌 226,944,567 99.5094 是
3.05 陈煦江 226,451,567 99.2932 是
3、 《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名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
事会监事人选的提案》(选举监事)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4.01 覃伟 226,989,191 99.5290 是
4.02 郭涂伟 226,655,725 99.3828 是
4.03 王跃 226,655,736 99.3828 是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根据《公司章程》第七十八条规定,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
涉及公司重大事项,应由股东大会做出特别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 2/3 以上通过。
2. 根据《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审议《重庆商社(集团)有
限公司关于提名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人选的提案》(选
举董事)、《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名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董事人选的提案》(选举独立董事)和《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名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人选的提案》(选举监事)采用累积投票方式,每位股东拥有的对上述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累积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候选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数集中投给一个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名候选人。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
律师:崔俊蓉、蒋雪萤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出席会议的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崔俊蓉、蒋雪萤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