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06 年 4 月 30 日,2005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2008 年 2 月 26 日,2008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一次修订;2009 年 5 月 12 日,2008 年度股东大会第二次修订;2009 年 12 月 21 日,2009 年度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第三次修订;2010 年 12 月 31 日,2010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次修订;2011 年 7 月 19 日,
201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次修订;2011 年 9 月 7 日,201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次修订;
2012 年 3 月 28 日,201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七次修订;2012 年 6 月 29 日,2011 年度股东大会第
八次修订;2012 年 9 月 14 日,201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九次修订;2013 年 3 月 29 日,2012 年度
股东大会第十次修订;2013 年 12 月 10 日,股东大会授权第六届十三次董事会第十一次修订;2014 年 4 月
18 日,2013 年度股东大会第十二次修订;2014 年 9 月 9 日,201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十三次修订;
2016 年 1 月 4 日,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十四次修订;2017 年 8 月 10 日,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第十五次修订;2018 年 2 月 9 日,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十六次修订;2019 年 5 月 21 日,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第十七次修订;2020 年 6 月 30 日,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第十八次修订;2020 年 10 月 16
日,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十九次修订;2021 年 2 月 8 日,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十次
修订;2021 年 5 月 27 日,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十一次修订;2021 年 9 月 30 日,2021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十二次修订;2022 年 12 月 15 日,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十三次修订,2023
年 11 月 30 日,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十四次修订;2024 年 5 月 30 日,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第
二十五次修订;2024 年 6 月 14 日,经股东大会授权,第八届二次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在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00000202824753F。
第三条 公司于 1992 年经重庆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120,000,000 股,于 1996 年 7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Chongqing Department Store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 18 号 10、11、14 楼,邮政编码 40001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46,338,271.00 元。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第十二条 根据《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公司党组织成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产生。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
发展愿景:消费者最信赖品质生活服务商
企业使命:追求更好的客户价值
核心价值观:满足顾客需求,为客户创造价值。激发内生活力,为员工创造机会。提升运营效率,为股东创造效益。服务发展大局,为社会创造财富。
服务理念:顾客需求高于一切
团队精神:“三创三共”:创业、创新、创效,共创、共担、共享
发展战略:一个核心:投资回报。两个提升:经营利润和企业价值双提升。五个支撑:数据驱动、线上线下融合、多业态互动、全场景结合、供应链高效。七大战略:优势产业聚焦战略、全面数字化战略、线上线下一体化战略、供应链优化战略、区域扩展战略、规模化的差异化运营战略、全场景服务战略。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粮油制品、副食品、其他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饮料、酒、茶叶、保健食品,书刊、音像制品零售,餐饮服务,卷烟、雪茄烟零售,零售 6866 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零售 6864 医用卫生敷料,食品生产(以上经营范围限取得相关许可的分支机构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销售,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出版物零售,烟草制品零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水产品零售,水产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鲜肉零售,鲜肉批发,金银制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回收修理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产品修理,日用杂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电子烟雾化器(非烟草制品、不含烟草成分)销售,美发饰品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皮革制品销售,箱包销售,化妆品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鞋帽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家具销售,乐器零售,户外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家用电器销售,日用电器修理,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美甲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灯具销售,门窗销售,日用陶瓷制品制造,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包装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
销售代理,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设备销售,平面设计,网络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制造,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洗车服务,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润滑油销售,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咨询策划服务,娱乐性展览,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专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销售,电器辅件销售,代驾服务,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专属保险代理业务(凭授权经营),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食品用洗涤剂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光通信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总质量 4.5 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移动通信设备销售,文化用品设备出租,货物进出口,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 公司成立时,发起人为重庆百货大楼,发行持有 4,200 万股。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46,338,271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446,338,271 股。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