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9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05 月 23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 2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68,716,65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26.3987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过半数董事推举刘佳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5 人,董事长刘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董事何华强、
董事 GU QINGYANG (顾清扬)因出差未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赵捷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561,284,793 98.6932 6,935,861 1.2195 496,000 0.0873
2、 议案名称: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561,284,793 98.6932 7,229,161 1.2711 202,700 0.0357
3、 议案名称:2022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561,284,793 98.6932 7,229,161 1.2711 202,700 0.0357
4、 议案名称: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561,284,793 98.6932 7,229,161 1.2711 202,700 0.0357
5、 议案名称: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561,476,893 98.7270 7,239,161 1.2728 600 0.0002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 2022 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561,278,593 98.6921 7,235,361 1.2722 202,700 0.0357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持股 5%以
上普通股股 110,000,000 100.0000 0 0.000000 0 0.0000
东
持股 1%-5% 416,136,33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普通股股东
持股 1%以
下普通股股 35,340,563 82.9974 7,239,161 17.0011 600 0.0015
东
其 中 : 市 值
50 万以下普 5,547,637 88.3722 729,342 11.6182 600 0.0096
通股股东
市值50万以
上普通股股 29,792,926 82.0679 6,509,819 17.9321 0 0.0000
东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5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 216,705,355 96.7671 7,239,161 3.2325 600 0.0004
案
6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216,507,055 96.6786 7,235,361 3.2308 202,700 0.0906
所及支付 2022 年度审
计报酬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桑健、温定雄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