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7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
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不超过募投项目“新一代轨道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下,公司拟通过提供无息借款的方式将募集资金划转至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科佳都”)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借款手续办理以及后续的管理工作。本次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之日止,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7 号)的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396,334,048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6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1,827,099,961.28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983,674.43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14,116,286.85 元。
上述资金已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2189 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佳都科技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预
案”)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结合公司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调整,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 原计划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号 额 资金总额 (扣除发行费用)
1 数字孪生核心技术及开放平台研发项 90,645.28 65,016.89 48,564.63
目
2 新一代轨道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产 148,071.24 99,593.93 42,889.87
业化项目
3 面向车路协同的新一代交通数字化系 35,657.44 20,760.50 20,162.15
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4 全国销售与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 51,380.60 47,076.76 15,371.98
5 补充流动资金 99,000.00 99,000.00 54,423.00
合计 424,754.57 331,448.08 181,411.63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根据本次募投项目资金的使用计划,募投项目“新一代轨道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科佳都,因此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新科佳都提供42,889.87 万元借款以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上述 42,889.87 万元无息借款的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之日止。借款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本次借款仅限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事项后续具体工作。
四、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提供借款的全资子公司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4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4-01-07
法定代表人 林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755594580F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 2 号佳都智慧大厦 709 房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结构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基础资
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
基础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集成电路设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
经营范围 支持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技术咨询服
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信息安
全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
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等;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万元) 2022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52,312.86 242,835.37
总负债 178,389.12 176,049.13
归母净资产 73,931.19 66,786.90
营业收入 90,012.39 145,488.52
归母净利润 7,033.45 3,008.17
五、本次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募资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以及效益的充分发挥,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的发展战略与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同时,公司在为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较小,处于可控范围内,借款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新科佳都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前述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募投项目“新一代轨道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科佳都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的议案》,同意将“新一代轨道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 42,889.87 万元,通过提供无息借款的方式划转至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之日止。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实施主体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和用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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