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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28:佳都科技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激励计划全部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8

600728:佳都科技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激励计划全部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1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激励计划全部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
2021 年 5 月 17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以及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及终止实施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拟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一)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9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 7 名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11,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388,000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部分 323,000 股。

  2、因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未能达标,需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2,318,800 股,其中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所涉 286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9,552,800 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所涉 95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2,766,000 股限制性股票。

  3、因终止实施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需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2,318,800 股,其中首次授予的 286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9,552,800 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 95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2,766,000 股限制性
股票。


  综上,本次合计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25,348,600 股,其中,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 19,493,6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65元/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5,855,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4.79 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755,352,697 股减至 1,730,004,097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 1,755,352,697 元减少为 1,730,004,097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全部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 2 号佳都智慧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王文捷、潘倩

  3、联系电话:020-85550260

  4、传真号码:020-85577907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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