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 B 股 公告编号:临 2021-053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电厂收购供热资产及供热负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资电厂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以下简称“佳热电厂”)决定收购佳木斯佳诚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诚热力”)供热资产及供热负荷,收购价格不高于含税评估价值4,228.79万元。
一、交易概述
1、为拓展供热市场,增加公司直供热面积,提高供热效益,佳热电厂决定收购佳诚热力供热资产及相应供热负荷,收购价格不高于含税评估价值 4,228.79 万元,最终收购价格以资产评估备案结果为准。
2、2021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的十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收购佳木斯佳诚热力有限公司供热资产及供热负荷
的议案》。此议案获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1 票。董事郭
欣认为燃料上涨对收购该企业会有风险,此议案投弃权票。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董事会存在违反诚信原则的现象,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二、交易对方情况
佳诚热力成立于 2013 年 10 月,注册资本 100 万元,注册地址黑
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胜利路,法定代表人韩洋,股东为佳木斯卓能企业经营管理公司,股比为 100%,主要经营范围:热力供应与销售、供热设施维护和管理、管道和设备安装等。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收购标的资产情况
此次拟收购标的资产为佳诚热力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所拥有的供热资产及相应供热负荷,供热能力约为 163 万平方米,目前
共有换热站 20 座,水-水换热器 28 台,并网建筑面积为 142.93 万平
方米(其中居民并网建筑面积为 62.87 万平方米,非居民并网建筑面积为 80.06 万平方米)。
2、特许经营权情况
经与佳诚热力及佳木斯市供热办沟通,已取得佳木斯市供热办《关于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接收佳诚热力有限公司供热经营服务管理职能的意见通知》,同意佳热电厂收购佳诚热力供热资产后,接收佳诚热力 142.93 万平方米供热负荷的经营服务管理职能。
3、审计情况
按照资产收购管理有关规定,佳热电厂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佳诚热力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供热资产进
行了审计。资产账面净值 2,989.90 万元,审计调减 13.55 万元,审定后资产净值 2,976.35 万元。
4、评估情况
按照资产收购管理有关规定,佳热电厂聘请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
有限责任公司,以 2021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采用成本法和市场法
对佳诚热力供热资产价值进行资产评估。账面价值为 2,976.35 万元,
评估价值为 3,878.65 万元,增值额为 902.30 万元,增值税率为 13%
及 9%,含税评估价值为 4,228.79 万元。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此次交易定价不高于含税评估价值 4,228.79 万元,最终收购价格以资产评估备案结果为准。
五、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佳诚热力供热效益较好,佳热电厂收购佳诚热力供热资产后,可承接相应直供热负荷,增加直供热面积,提高供热效益,符合企业聚焦主业战略发展需求。该资产主要为 2015 年以后建设成新率较高,且维护及时资产状况保持良好,不需要追加后期过多技改投资,且收费率长期稳定在 95%,有利于企业长远健康发展。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十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审计报告
4、评估报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