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 2020-025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自有资金购买民生银行对公“流动利D”
现金管理服务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本次购买 6.3 亿元,本次购买后余额 10 亿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民生银行对公“流动利 D”现金管理服务
委托理财期限:158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九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宁波富达关于拟继续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报经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闲置资金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额度内组织实施,授权有效期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公司临 2020-005、009、016 号公告)。
本次决定购买民生银行对公“流动利 D”现金管理服务产品的决策过程: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方案经公司计划财务部建议,总裁办公会议审议,并报经公司全体董事审核确认,最终决定购买民生银行对公“流动利 D”现金管理服务产品,金额 6.3 亿元,期限 158 天。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截止 2020 年 7 月 15 日,公司(本级)
银行借款余额 0.03 亿元,货币资金余额为 7.08 亿元;公司(合并)银行借款余额 0.33
亿元,货币资金余额为 9.11 亿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额
名称 类型 名称 (亿元) 收益率 (万元)
民生 一般存款 对公“流动利D” 6.3 3.20% 884.80
银行 现金管理服务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158 保本保证收益 无 3.20% 884.80 否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根据《中国民生银行对公“流动利 D”现金管理服务协议》和民生银行对本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民生银行对公“流动利 D”存款增值服务是开放式本、外币现金管理产品,增值服务周期内,增值本金到期转存或支取时,按实际存续期靠档对应存款利率支付增值利息。该产品为现金管理增值服务产品,已向银保监会报备(备案号:民银报【2014】115 号),产品合法合规。
公司高度关注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在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额度范围内具体批准实施;公司财务总监领导计划财务部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根据公司资金管理需求,拟订理财方案并进行询价比选后,会同法务对理财产品合法合规性和风险进行论证,提交购买理财建议书;公司内审部门对比选过程是否合规提出意见;总裁办公会议根据计划财务部提交的购买理财建议书进行审议决策,形成决议报公司全体董事审核确认。
理财产品购买后,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资产审计部、独立董事、监事会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2020 年 7 月 15 日,公司与民生银行签署了《中国民生银行对公“流动利 D”现金
管理服务协议》,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民生银行对公“流动利 D”存款增值服务是开放式本、外币现金管理产品(以下简称“流动利 D”),增值服务周期内,客户可根据需要进行账户资金支取。增值本金到期转存或支取时,按实际存续期靠档对应存款利率支付增值利息。
民生银行根据客户授权按实际存续期限将增值本金靠档对应为 1 天通知存款、7
天通知存款、3 个月整存整取、6 个月整存整取、1 年整存整取、2 年整存整取、3 年
整存整取的增值产品。
留存金额:存款金额不低于 63000 万元
增值服务周期:6 个月 利息支付方式:利随本清
挂靠利率类型:个性化固定 执行利率:年化 3.2%
合同签署日:2020 年 7 月 15 日,合同到期日 2020 年 12 月 20 日。
客户与民生银行成功签订本协议,以签约当日为起息日,对于签约账户项下符合增值服务条件的资金,民生银行将符合条件的资金计入增值本金并按照本协议提供增值服务,计算增值利息。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根据民生银行提供的《情况说明》,民生银行对公“流动利 D”现金管理服务产品具体投向为:该产品属于一般性存款,非理财产品,本金投向不属于银行理财资金池、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等,不涉及衍生工具等复杂产品。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保证收益产品,为民生银行一般性存款。该产品由银行确保公司本金安全,风险较低。
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领导公司计划财务部建立完整的投资台账,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资产审计部、独立董事、监事会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时行监督和检查。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民生银行于 1992 年 10 月在北京成立。2003 年 9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交
易(股票代码:600015),成为全国第五家上市银行。截至 2020 年第一季度末,注册
资本 153.9 亿元,总资产规模 3.11 万亿元;实现营业收入 235.94 亿元;利润总额 64.40
亿元。
(二)关联关系与其他关系的说明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存在 8 亿元的授信业务关系,6.3 亿元的委托理财业务(含本次民生银行对公“流动利 D”现金管理服务)。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宁波通商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通商集团)及其子公司、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宁波城投)及其子公司存在信贷业务关系。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本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的尽职调查情况
本公司之前同受托方保持着理财合作业务关系,未发生未兑现或者本金和利息损
失的情况,公司也查阅了受托方 2019 年年度报告及 2019 年年度审计报告和 2020 年第
一季度报告,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理财业务开展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是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共计人民币 6.3 亿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 35,153.30 万
元的 179.22%,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 日赎回到期保本理财产品 6.0 亿元,本次委托理
财金额占上述货币资金及理财产品余额的 66.21%,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截止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17.40%。
截止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合并口径借款余额 1.08 亿元,货币资金余额 3.68 亿元;
截止 2020 年 7 月 15 日,公司(本级)银行借款余额 0.03 亿元,货币资金余额为
7.08 亿元;公司(合并)银行借款余额 0.33 亿元,货币资金余额为 9.11 亿元。
公司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802,004,398.29 4,192,053,108.42
负债总额 1,387,185,788.37 729,397,096.76
资产净额 3,414,818,609.92 3,462,656,011.66
项目 2019 年 1-12 月 2020 年 1-3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4,811,806.49 108,371,289.15
本次购买的民生银行对公“流动利 D”现金管理服务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保证收益型产品,为民生银行一般存款产品。该产品由银行确保公司本金安全,风险较低。
利率风险:通知存款利率处于不断调整之中且一般低于相应的定期存款利率,因本协议下的产品具有较强的流动性,故客户的利息可能低于或等于以定期存款或其他投资方式运用资金而产生的利息。
六、决策程序
公司九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宁波富达关于拟继续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报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闲置资金用于
委托理财的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议案获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额度与决议有效期内组织实施,授权有效期
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公司临 2020-005、
009、016 号公告)。
本次购买民生银行对公“流动利 D”现金管理服务产品决策过程:
1、公司财务总监领导计划财务部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根据公司资金管理需求,
拟订理财方案并进行询价比选后,会同法务对理财产品合法合规性和风险进行论证,
提交购买理财建议书;2、公司内审部门对比选过程是否合规提出意见;3、总裁办公
会议根据计划财务部提交的购买理财建议书进行审议决策,形成决议报公司全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