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 2021-005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中国银行挂钩型
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曙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本次总共购买 5.00 亿元,本次购买后余额 5.00 亿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101013)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101014)
委托理财期限:359 天、358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九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宁波富达关于拟继续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报经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闲置资金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额度内组织实施,授权有效期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公司临 2020-005、009、016 号公告)。
本次决定购买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的决策程序: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方案经公司计划财务部建议,总裁办公会议审议,并报经公司全体董事审核确认,最终决定购买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101013)金额 2.49 亿元,期限 359 天;购买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101014),金额 2.51 亿元,期限 358 天。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截止 2021 年 2 月 1 日,公司(本级)
无银行借款余额,货币资金余额为 13.35 亿元;公司(合并)银行借款余额 0.60 亿元,货币资金余额为 14.70 亿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额
名称 类型 名称 (亿元) 收益率 (万元)
中国 结构性存款 挂钩型结构性 2.49 1.50%或3.80% 367或931
银行 存款 2.51 1.51%或3.81% 372或938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359天 保本保最低收益 无 1.50%或3.80% 367或931 否
358天 型 1.51%或3.81% 372或938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根据《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销售协议书》、《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认购委托书》、《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风险揭示书》和中国银行银行对本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公司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的情况:“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按照基础存款与衍生交易两部分进行管理,本金部分按照一般性存款管理;产品收益由保底收益和期权收益两部分组成。期权收益通过衍生品交易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相关情况补充如下:
1.该产品为保本保最低收益型存款产品,无需向银保监会备案。该产品由总行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通知》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统一设计、发行及管理,合法合规。
2.该产品为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非理财产品。本金投向不属于银行理财资金池、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等,不涉及衍生工具等复杂产品。”
公司高度关注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在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额度范围内具体批准实施;公司财务总监领导计划财务部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根据公司资金管理需求,拟订理财方案并进行询价比选后,会同法务对理财产品合法合规性和风险进行论证,提交购买理财建议书;公司内审部门对比选过程是否合规提出意见;总裁办公会议根据计划财务部提交的购买理财建议书进行审议决策,形成决议报公司全体董事审核确认。
理财产品购买后,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资产审计部、独立董事、监事会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2021 年 2 月 1 日,公司签署了《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销售协议书》、《中
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投资者权益须知》、《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认购委托书》、《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风险揭示书》相关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公司签署的《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认购委托书》
(STD00393019765000000001),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101013】(机构客户)具体细节如下:
一、委托认购日: 2021 年 2 月 1 日
二、收益起算日: 2021 年 2 月 3 日
三、到期日: 2022 年 1 月 28 日
四、期限: 359 天
五、实际收益率: (1)收益率按照如下公式确定:如果在观察时点,挂钩指标小于观察水
平,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获得保底收益率【1.5000%】(年率);
如果在观察时点,挂钩指标大于或等于观察水平,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
产品获得最高收益率【3.8000%】(年率)。
(2)挂钩指标为彭博“【BFIX EURUSD】”版面公布的【欧元兑美元即
期汇率】中间价,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四位】。如果某日彭博 BFIX 页面上
没有相关数据,中国银行将以公正态度和理性商业方式来确定。
(3)基准值为基准日北京时间 14:00 彭博“【BFIX EURUSD】”版面公
布的【欧元兑美元即期汇率】中间价,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四位】。如果
某日彭博 BFIX 页面上没有相关数据,中国银行将以公正态度和理性商业方式
来确定。
(4)观察水平:基准值-0.0440。
(5)基准日为 2021 年 2 月 3 日。
(6)观察期/观察时点为 2022 年 1 月 25 日北京时间 14:00。
(7)产品收益计算基础为 ACT365。
六、产品费用: (1)税费:本产品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产生以下税费,包括但不限于:
增值税、附加税、所得税等,上述税费(如有)在实际发生时按照实际发生
额支付。
(2)管理费:本产品如在支付客户应得产品认购资金及产品收益后,产
品投资运作所得仍有盈余,则作为管理费归中国银行所有。
七、认购币种 人民币 2.49 亿元
及金额:
(STD00393019765000000002),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101014】(机构客户)具体细节如下:
一、委托认购日: 2021 年 2 月 1 日
二、收益起算日: 2021 年 2 月 3 日
三、到期日: 2022 年 1 月 27 日
四、期限: 358 天
五、实际收益率: (1)收益率按照如下公式确定:如果在观察时点,挂钩指标大于观察水平,
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获得保底收益率【1.5100%】(年率);如果在
观察时点,挂钩指标小于或等于观察水平,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获得
最高收益率【3.8100%】(年率)。
(2)挂钩指标为彭博“【BFIX EURUSD】”版面公布的【欧元兑美元即期汇率】
中间价,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四位】。如果某日彭博 BFIX 页面上没有相关数
据,中国银行将以公正态度和理性商业方式来确定。
(3)基准值为基准日北京时间 14:00 彭博“【BFIX EURUSD】”版面公布的
【欧元兑美元即期汇率】中间价,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四位】。如果某日彭博
BFIX 页面上没有相关数据,中国银行将以公正态度和理性商业方式来确定。
(4)观察水平:基准值+0.0605。
(5)基准日为 2021 年 2 月 3 日。
(6)观察期/观察时点为 2022 年 1 月 24 日北京时间 14:00。
(7)产品收益计算基础为 ACT365
六、产品费用: (1)税费:本产品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产生以下税费,包括但不限于:
增值税、附加税、所得税等,上述税费(如有)在实际发生时按照实际发生额支
付。
(2)管理费:本产品如在支付客户应得产品认购资金及产品收益后,产品
投资运作所得仍有盈余,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