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百花医药 公告编号:2024-039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1、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 2021 年6 月15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2、2022 年 2 月 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
序号:220241 号),于 2022 年 3 月 8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
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0241 号),并于 2022 年 4 月 7 日提交一次反馈意见回
复。
3、2022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将上述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至 2023 年 6 月 14 日。
4、2022 年 6 月 2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
意见通知书》(220241 号),于 2022 年 11 月 8 日提交二次反馈意见回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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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收到《关于请做好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
议准备工作的函》后,于 2023 年 1 月 9 日提交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5、为衔接配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正式发布实施,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报送了相关申请文件,于 2023年 3 月 3 日收到《关于受理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66 号),上交所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6、2023 年 3 月 24 日,公司收到《关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146
号),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提交问询回复,于 2023 年 5 月 8 日提交问询回复(修
订稿),并于 2023 年 6 月 25 日提交问询回复(二次修订稿)。
7、2023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
效期的议案》,将上述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至 2024 年 6 月 14 日。
8、2023 年 7 月 1 日,公司收到《关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446
号),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提交意见落实函回复。
9、2023 年 9 月 8 日,公司收到上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新疆百花
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通过上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
10、2023 年 9 月 25 日,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
件提交注册稿。
11、2024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相关的议案,对公司 2021 年度向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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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
12、2024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
宜有效期的议案》,将上述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至 2025 年 6 月 14 日。
二、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基于此次发行对象控股股东的发展策略、实际情况等原因,经审慎研究并与发行对象协商一致,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三、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该事项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五
次会议,对《公司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基于此次发行对象控股股东的发展策略、实际情况等原因,经审慎研究并与发行对象协商一致后作出的决策,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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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四、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申请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尚需上交所同意,公司将在获得上交所的同意后,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