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8 证券简称:东软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015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
象的股票期权为 3,234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213,413,212 股的 2.67%,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本激励计划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部分。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概况
东软是行业领先的全球化信息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公司,是产业创新变革的推动者和数字化转型的赋能者。东软成立于 1991 年,是中国第一家上市的软件公司。公司始终洞察时代发展趋势,探索软件技术的创新与应用,赋能全球客户实现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在智慧城市、医疗健康、智能汽车互联、企业数字化转型等众多领域处于领先地位。近年,公司坚决执行创新与全球化发展策略,持续聚焦核心业务,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的应用领域不断探索新业务新模式,为公司发展增加新的动能。
(二)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财务数据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总资产 18,872,131,465 18,305,146,392 16,407,700,975
营业收入 9,465,800,628 8,734,802,910 7,621,987,6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2,884,715 1,173,245,291 131,183,6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529,885,952 35,083,663 -149,824,144
性损益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9,237,841,662 9,579,208,066 8,359,943,63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9 0.98 0.1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62 13.15 1.57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董事会
目前公司董事会由 8 名董事构成,分别是:非独立董事刘积仁、荣新节、陈
锡民、崔晓晖、李庆诚;独立董事薛澜、陈琦伟、耿玮。
2、监事会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 5 名监事构成,分别是:牟宏、孙震、马超、杨威、刁爱利。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 10 人,分别是:荣新节、王勇峰、徐洪利、陈锡民、张晓鸥、盖龙佳、王经锡、王楠、李军、陈宏印。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与原则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带头人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加快公司变革和高质量发展进程,推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并使员工分享公司发展成果,实现公司与员工的共同发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坚持依法合规、自愿参与及利益共享三项原则。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方式为股票期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为 3,234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1,213,413,212 股的 2.67%。本激励计划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部分。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62人,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10人
2、核心技术(业务)骨干:152人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属于引领业务变革、实现商业模式创新、构建可持续
竞争能力的关键性角色,具有较大影响力和不可替代性。根据员工所担任岗位、
具体工作的创新性及需要具备知识的深度与广度,并结合员工在公司内所创造的
业绩情况和所处岗位的市场稀缺度等条件综合界定。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也不包括《管理办法》规
定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
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分公
司签署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并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分公司领取薪酬。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后,公司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
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应当在
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
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四)股票期权的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现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 占公司股本
权数量(万份) 权益数量的比例 总额比例
刘积仁 董事长 160 4.95% 0.13%
荣新节 副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CEO)兼首席 100 3.09% 0.08%
战略官
徐洪利 联席总裁 70 2.16% 0.06%
陈锡民 董事兼高级副总裁兼首席技术官、首席 60 1.86% 0.05%
信息官
张晓鸥 高级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 60 1.86% 0.05%
盖龙佳 联席总裁兼首席运营官 70 2.16% 0.06%
王经锡 高级副总裁兼董事长助理 60 1.86% 0.05%
王 楠 高级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首席投资官 60 1.86% 0.05%
李 军 高级副总裁 60 1.86% 0.05%
陈宏印 高级副总裁兼首席解决方案官 60 1.86% 0.05%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152 人) 2,474 76.50% 2.04%
合计 3,234 100.00% 2.67%
注: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
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
司股本总额的10%。
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份8.23元。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
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可以8.23元的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
(二)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原则上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8.23元;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7.63元。
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行权安排和禁售期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授权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60日内,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根据《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前述60日内。
(三)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四)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
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相应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