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8 证券简称:东软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29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 年 6 月 30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9,833,973 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5 元/股
鉴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
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九届八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授予日,以 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559 名激励对象授予
39,833,973 股限制性股票。
一、权益授予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东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4 月 2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九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东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本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
单》。
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将《激励计划(草案)》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29 日至 2021 年 5 月 8 日。在公示期限内,
公司以电话、邮件等方式提供向公司监事会反映意见的渠道。公示期间,公司监
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5 日披
露了《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东
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披露了《东软集团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九届八次董事会、九届六次监事会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审议核查,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被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 6个月内发生过减持公司股票行为的情形。
(三)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1 年 6 月 30 日
2、授予数量:39,833,973 股
3、授予人数:559 名
4、授予价格:5 元/股
5、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的本公司A 股普通股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限售期与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本激励计划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激励对象
应在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
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
获授权益数量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售期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50%
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售期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5%
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售期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5%
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
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
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
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次涉及的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合计 559 名,具体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9 人;
(2)核心技术(业务)骨干:550 人;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公司总股
票数量(股) 票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刘积仁 董事长 850,000 2.13% 0.07%
王勇峰 首席执行官 600,000 1.51% 0.05%
徐洪利 联席总裁 350,000 0.88% 0.03%
陈锡民 高级副总裁兼首席技术官、首席信息官 350,000 0.88% 0.03%
张晓鸥 高级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 350,000 0.88% 0.03%
盖龙佳 联席总裁兼首席运营官 350,000 0.88% 0.03%
王经锡 高级副总裁兼董事长助理 350,000 0.88% 0.03%
王 楠 高级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首席投资官 350,000 0.88% 0.03%
李 军 高级副总裁 350,000 0.88% 0.03%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550 人) 35,933,973 90.20% 2.88%
合计 39,833,973 100% 3.21%
注: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东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核查,认为:
1、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与股东大会批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截至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经核查,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截至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列入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