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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15 沪市 文投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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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文投: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10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ST 文投            编号:2024-124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裁定批准的《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文投控股”)以现有总股本
1,854,853,50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约 11.88773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共计转增 2,205,000,000 股股票(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转增完成后,文投控股总股本将增至 4,059,853,500 股;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是文投控股重整计划的重要组成内容,与一般情形下的上市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存在明显差异。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 4.3.2 条的规定,结合本次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实际情况,调整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股票除权参考价格将根据股权登记日收盘价的不同情况,并基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进行调整;

    根据重整计划,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格为 1.85 元/股。如
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 1.85 元/股,公司股票按照计算公式于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调整开盘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证券买卖,按上述开盘参考价格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或等于1.85 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12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

为 2024 年 12 月 16 日,转增股本上市日为 2024 年 12 月 16 日;

    停复牌安排: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事项的股权登记日当天,即 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股票停牌 1 个交易日,并
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复牌。

  一、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

  2024 年 10 月 21 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4)京 01 破申 89 号
《民事裁定书》及(2024)京 01 破 540 号《决定书》,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公司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发布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指定管理人
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
  2024 年 11 月 22 日,公司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文投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等议案,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月 23 日发布的《关于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6)和《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17)。

  2024 年 11 月 25 日,经公司申请,北京一中院作出(2024)京 01 破 540 号
《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根据重整计划,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854,853,50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转
增约 11.88773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 2,205,000,000 股股票(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转增完成后,文投控股总股本将增至 4,059,853,500股。

  前述转增形成的 2,205,000,000 股转增股票不再向原出资人进行分配,全部按照如下规定进行分配和处置:

  (1)其中 1,000,000,000 股转增股票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产业投资人首文科集团按照 1.00 元/股的价格认购 800,000,000 股转增股票,取得文投控股重整后的控制权,相应支付重整投资款 800,000,000.00 元(人民币捌亿元整),
该部分股票自登记至产业投资人名下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财务投资人按照 1.33元/股的价格合计认购 200,000,000 股转增股票,支付重整投资款合计266,000,000.00 元(人民币贰亿陆仟陆佰万元整),该部分股票自登记至财务投资人名下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2)剩余 1,205,000,000 股转增股票用于公司清偿债务。股票抵债价格为2.50 元/股。

  三、股权登记日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12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12 月 16 日,转增股本上市日为 2024 年 12 月 16 日。

  四、除权相关事项

  公司结合重整计划,拟对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进行调整,本次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调整为:

  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转增前总股本+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转增股份抵偿债务的金额]÷(转增前总股本+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用于抵偿债务的转增股份数+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增加数)

  上述公式中,由于不涉及现金红利、股票红利及配股,公式中现金红利为 0,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为 1,066,000,000.00 元,转增股份抵偿债务的金额为 3,012,500,000.00 元(1,205,000,000 股×2.50 元/股),转增前总股本为 1,854,853,500 股,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为 1,000,000,000股,用于抵偿债务的转增股份数为 1,205,000,000 股,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增加数为 0。

  综合计算下,本次重整计划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转增股份抵偿债务的金额+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抵偿债务的转增股份数+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3,012,500,000.00 元+1,066,000,000.00元)/(1,205,000,000 股+1,000,000,000 股)=1.85 元/股。如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 1.85 元/股,公司股票按照前述拟调整后的除权参考价,于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调整开盘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证券买卖,按上述开盘参考价格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如果股
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或等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 1.85 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本次重整的财务顾问,为公司调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出具了专项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的专项意见》)。
  五、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根据重整计划及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本次拟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票将直接登记至公司管理人开立的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和部分重整投资人账户,登记至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的股票,后续由公司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向法院申请另行扣划至相关投资人及债权人账户。

  六、股本变动表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相关股份变动情况如下表(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单位:股

      股份性质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证券                      0    1,397,481,259  1,397,481,259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证券          1,854,853,500      807,518,741  2,662,372,241

股份合计                      1,854,853,500    2,205,000,000  4,059,853,500

  七、停复牌安排

  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的股权登记
日当天,即 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股票停牌一个交易日,并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复牌。公司将根据重整计划尽快完成转增股票的登记、过户工作。

  八、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重整产业投资人首都文化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转增股票过户登记至指定证券账户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减持(包括集合
竞价、大宗交易以及协议转让等各种方式)该等转增股票;重整财务投资人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德远投资有限公司(代表“德远英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沈阳兴途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途文投联合体牵头方)、海南华锴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宝弘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宝弘景大宗轮动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京国创优势产业基金(有限合伙)承诺自转增股票过户登记至指定证券账户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减持(包括集合竞价、大宗交易以及协议转让等各种方式)该等转增股票。

  九、风险提示

  1.法院已裁定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执行或不能执行重整计划,公司将被宣告破产。如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5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近三年连续亏损且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包含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
司股票已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4 年度仍然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不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根据公司当前股票价格测算,公司预计将对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进行除权调整,公司股价存在向下除权调整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