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3 股票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09-039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受让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土地资产之关联交易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
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药业”)受让权属于公
司控股股东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医药集团”)位
于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镇窑岗村32号土地面积为24,017.90平方米工
业用地土地资产,受让价格为人民币3,355.83万元(已包含土地出让
金1,393.0382万元)。
●同仁堂药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55%股权;医
药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1%股权。本次土地资产转让事项
构成关联交易。
●该议案已经公司2009年12月18-21日召开的五届董事会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耀、杨锦平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
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
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不
构成《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同仁堂药业完善自身资产结构以满足业2
务发展需要,提升经营效益,对公司及同仁堂药业持续经营能力、损
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及土地资产已经江苏天衡资产评估事务所
评估,并已报南京市国资委、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备案,确保了交易的
公平,公开和公正性。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为完善公司控股子公司同仁堂药业自身资产完整性以满足业
务发展需要,同仁堂药业现拟受让权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医药集团位于
雨花台区雨花镇窑岗村32号土地面积为24,017.90平方米工业用地土
地资产,受让价格为人民币3,355.83万元(已包含土地出让金
1,393.0382万元)。
同仁堂药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55%股权。医药
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21%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土地资产转让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所涉及的土地资产已上经江苏天衡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
估,并已报南京市国资委、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备案,确保了交易的公
平,公开和公正性。
2、2009 年12 月18-21 日,公司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受让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土地资产的议案》(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关联董事王
耀、杨锦平回避表决)3
3、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也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就《关于南京同仁
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受让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土地资产的议
案》进行表决时,2名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2)、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受让南京医药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土地资产以满足自身业务发展需要,提升经营效益。
3)、转让标的土地资产已经江苏天衡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
并已报南京市国资委、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备案,确保了交易的公平,
公开和公正性,预计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本次土地资产转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且交易金额超过3,000
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1、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同仁堂药业成立于1998 年11 月9 日,注册于南京市雨花台区窑
岗村32 号,法定代表人丁峰峻,注册资本人民币1,791.75 万元,经
营范围为中药材、中成药、滋补保健品、中药饮片、生化制品等销售。
同仁堂药业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南京
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经审计后资产总额为14,125.05 万元,净资4
产为1,894.88 万元,2008 年实现净利润为-983.06 万元。
同仁堂药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55%股权。
2、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医药集团成立于1996 年8 月16 日,注册于南京市白下区中山东
路486 号,法定代表人倪忠翔,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 万元,经营
范围为经营集团内国有资产的运作投资经营管理;承担国有资产的增
值、保值;玻璃仪器,化工产品研制、生产、销售;卫生材料,百货,
五金交电,劳保用品(不含特种劳保用品)销售。
医药集团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医药集
团经审计后资产总额为56,361.60 万元,净资产为24,899.07 万元,
2008 年实现净利润263.09 万元。
医药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1%股权。5
3、关联方的股东结构图如下: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为权属于医药集团位于雨花台区雨花镇窑岗村32 号
土地面积为24,017.90 平方米工业用地土地资产,转让标的土地资产
无涉及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2、同仁堂药业为1998 年8 月18 日由原南京同仁堂制药厂改制
而来。交易标的土地权属人为原南京同仁堂制药厂。根据《关于南京
同仁堂制药厂改制中剥离非经营资产报告的批复》【宁药集团(98)
财字第058 号】及《关于南京医药集团原同仁堂制药厂改制剥离的非
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南京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5%
100%
21.00%
100%
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6
经营性资产、不良资产处置的批复》【宁药产(2003)规字72 号】
文件精神,原同仁堂制药厂改制方案中将标的土地作为非经营性资产
予以剥离而未进入改制后的同仁堂药业。因原南京同仁堂制药厂为医
药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因此,该土地资产的实际权属人为医药集团。
现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同仁堂药业资产完整性以满足其业务发展
所需,提升经营效益,同仁堂药业拟受让医药集团上述标的土地资产。
3、 根据江苏天衡资产评估事务所于2009 年11 月2 日出具的《南
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项目评估报告》 [天衡评报
字(2009)第0060 号],评估基准日2009 年5 月31 日转让标的土地
资产评估后公允市场价值为人民币3,355.83 万元(已包含土地出让
金1,393.0382 万元)。
4、权属于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土地使用权是以工业划拨
方式取得。本次土地资产评估根据该地块的用途设定剩余使用年期为
评估基准日后50 年,即终止日期为2059 年5 月30 日。
四、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 交易双方:
出让方: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受让方: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2、交易标的:权属于医药集团位于雨花台区雨花镇窑岗村32 号
土地面积为24,017.90 平方米工业用地土地资产。
3、交易价格: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本次标7
的资产的评估价格为人民币3,355.83 万元(已包含土地出让金
1393.0382 万元),标的资产已经江苏天衡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并
已报南京市国资委、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4、付款方式: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同仁堂药业首期付款
1,393.0382 万元,在土地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完毕;余
款1,962.7918 万元在土地过户相关手续后办理完毕后支付。
5、合同生效条件:经交易双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南京医药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 进行交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控股子公司同仁堂药业通过受让公司控股股东医药集团
土地资产,保证自身资产完整性以满足业务发展所需,提升经营效益。
2、医药集团亦通过此次标的土地资产转让积极支持上市公司进
行资产优化重组,切实履行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控股股东相关承诺。
六、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也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就《关于南京同仁
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受让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土地资产的议
案》进行表决时,2名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2、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受让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8
任公司土地资产以满足自身业务发展需要,提升经营效益。
3、转让标的土地资产已经江苏天衡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
并已报南京市国资委、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备案,确保了交易的公平,
公开和公正性,预计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 备查文件
1、土地转让协议;
2、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3、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
任公司受让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土地资产的独立意见;
4、《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项目评估报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21日目 录
第一部分 报告声明............................................................................ 1
第二部分 报告摘要............................................................................ 2
第三部分 报告正文............................................................................ 3
一、 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