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2 证券简称:南宁百货 公告编号:临 2022-023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
涉案金额:约 3.58 亿元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暂时无法估计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4 月 20 日,我公司收到法院就我公司与南宁市标特步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书。因不服一审判决,我公司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收到法院(2020)桂 01 民终 8754 号《上诉案件受理通
知书》。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21 日、2020 年 5 月 13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www.sse.com.cn 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
上诉人(一审被告/反诉原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反诉被告):南宁市标特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与本案相关的诉讼
2021 年 1 月 25 日,我公司收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0)桂 01
民初 2672 号《传票》。南宁市标特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与我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事由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我公司向其支付购房
款 76,762,091.16 元。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 月26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
三、法院裁定
今日,我公司收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0)桂 01 民终 8754 号《民
事裁定书》。法院认为:因本案的处理结果需等待(2020)桂 01 民初 2672 号案的处理结果,现该案还在审理当中,尚未结案,因此,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等的影响
因相关案件尚在审理,暂时无法估计案件的诉讼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
我公司将及时披露以上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