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5 证券简称:中航产融 公告编号:临 2024-008
债券代码:155693、163165、188014、185436、185835、137510、138553、138850、138914、115464、115561、115708、115965、115966、240204、240209、240327、240484、240563
债券简称:19 航控 08、20 航控 02、21 航控 02、22 产融 01、22 产融 02、22
产融 03、22 产融 Y2、23 产融 01、23 产融 04、23 产融 05、23 产融 06、23 产
融 K1、23 产融 08、23 产融 09、23 产融 10、23 产融 11、23 产融 13、24 产融
02、24 产融 04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解锁期解
锁条件部分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解锁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35人。
●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448,396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617%。
●公司将在办理完毕相关解除限售申请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发布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股份上市公告。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产融”或“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航产融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部分成就及解锁相关事宜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授权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部分成就,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了《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19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3、2020年1月1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0】7号)。
4、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了《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2020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6、2020 年1月21日,公司监事会出具《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临 2020-007),
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在公司及各子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对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2日、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1月4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7、2020年2月25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独立董事已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8、2020年2月2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15)。
9、2020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本次激励计划的23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5801.88万股,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0年2月26日。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10、2020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本次激励计划的18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293.15万股,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仍为2020年2月26日。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实施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11、2020年3月2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7),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为182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为3293.15万股。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3月18日。
12、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细化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市场化对标方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中航产融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部分成就及解锁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第一个解锁期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是否达到条件及解锁数量进行了审查确认。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的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2023年1月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为161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6,664,296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于2023年1月12日上市流通。
2023年6月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6),公司回购注销5,797,746股限制性股票,股票注销日期为2023年6月13日。
13、2023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的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14、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中航产融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对标企业的议案》、《关于中航产融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部分成就及解锁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第二个解锁期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是否达到条件及解锁数量进行了审查确认。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的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
尚公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禁售期满次日
起的 4 年(48 个月)为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在解锁期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
定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四次解锁。第二个解锁期间为自首
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当日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2 月 26 日,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于 2023 年 2 月 26 日届满。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说明
1、 公司层面法定条件及业绩条件
序号 解除限售满足条件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1、 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
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
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1.中航产融 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加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 权平均ROE 10.17%,高于自身目标值9.4%,且
期的 4 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 高于59家对标企业75分位值(10.06%);
核并解除限售,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 2.中航产融2021年度净利润复合增长率(定
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基2018年度)15.80%,高于自身目标值7.2%;经
第二解锁期的解锁公司业绩条件为: 细化对标方式后,中航产融高于59家对标企业
1、可解锁日前一财务年度归属于母公 中 的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