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 2022-070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2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并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
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基本面价值的判断,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同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低于人民币 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0.00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有关法律法规允许本次可实施回购之日起 2 个月内。为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各种事项。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股份回购,
并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临 2022-045)。
(二)2022 年 6 月 24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37,912,5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5%,回购最高价格 22.90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16.82元/股,回购均价 18.46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9,886,555.71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一致。
(四)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
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实施了首次股份回购,经公司内部核查,回购期间
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数(股) 比例(%) 股份数(股) 比例(%)
1、有限售股份 400,916,380 8.95 400,916,380 8.95
2、无限售股份 4,078,424,928 91.05 4,078,424,928 91.05
其中:回购账户股份 37,912,514 0.85
3、股份总数 4,479,341,308 100.00 4,479,341,308 100.0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37,912,514股,计划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后续将根据具体的实施方案、时间,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