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 2019-037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现需对公告中“分配方案之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内容补充如下: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以公司总股本4,078,424,928股扣减回购股份24,494,328股(即4,053,930,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810,786,120.00元。
(2)本次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的影响
本次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息)参考价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影响较小。若以2019年7月26日(即申请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格为11.47元/股计算的影响如下: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4,053,930,600×0.20)÷4,078,424,928≈0.20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
=11.47-0.20=11.27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实际分派的现金红利
=11.47-0.20=11.27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11.27—11.27)÷11.27=0<1%。
(3)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无送股和转增分配,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截
至公告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合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4,494,328股,应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为4,053,930,600股。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4,053,930,600×0.20÷4,078,424,928≈0.20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20
除上述补充外,《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董事会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