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ST 工新 公告编号:2021-011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新”、“公司”或“上市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彭海帆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47号)核准,工大高新获准发行不超过137,275,614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配套资金,并已于2016年11月实施完成。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2,730,16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0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2,517,468.00元,扣除承销费用29,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3,517,468.00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11月9日全部到帐,并已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准验字(2016)118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00万元
加:2020年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41.89万元
减:2020年年度已使用金额:4,372.80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01万元。
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0.01万元,但公司实际尚未使用的存放于其他专用账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353.73万元,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已使用金额勾稽关系不符,主要系公司为避免募集资金账户被查封冻结等情形,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未在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实施,存在着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和原下属孙公司天津汉柏明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柏明锐”)分别在厦门国际银行北京东城支行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6年12月7日,公司、厦门国际银行北京东城支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汉柏明锐、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独立财务顾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均简称为“《三/四方监管协议》”)。
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效率,公司于2017年9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原全资孙公司汉柏明锐在浙江稠州商业银行上海分行新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保存在原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专项帐户的本息余额全部转存至新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注销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7年10月9日,公司、汉柏明锐、浙江稠州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四方监管协议。
2018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公司
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注销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前述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议
案已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前述议案,公司被哈尔滨
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集团”)占用的20,000.00万元款项将
归还至公司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该笔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偿还银行贷款
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1月28日,公司、哈尔滨红博广场有限公司、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动力支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前
述《三/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
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如下:
单位:元
户名 开户银行 募投项目 账号 金额 备注
哈尔滨工大高新 厦门国际银行北 补充上市公 8025100000
技术产业开发股 京东城支行 司流动资金 001627 0 已销户
份有限公司
天津汉柏明锐电 浙江稠州商业银 汉柏明锐云 5656701201
子科技有限公司 行股份有限公司 数据中心建 0090039245 0 已销户
上海分行 设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股 偿还银行贷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未
哈尔滨红博广场 份有限公司哈尔 款和永久补 2305018657 85.60 在募集资金专户内监
有限公司 滨动力支行 充流动资金 5100000481 管,存在着募集资金
使用不规范的情形
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85.60元,但公司实际尚未使
用的存放于其他专用账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353.73万元,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已使
用金额勾稽关系不符,主要系为避免募集资金账户被查封冻结等情形,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
管理使用未在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实施,存在着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的情形。
公司存放于厦门国际银行北京东城支行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同时,存放于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已为0元,且募
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及厦门国际银行北京东城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汉柏明锐、独立财务顾问及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16 年 12 月 16 日审议通过的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充足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0,000.00 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2017 年 2月 23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5,000.00 万元购买了恒丰银行定期存
款,产品期限为 6 个月,2017 年 8 月 23 日,上述定期存款到期并返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其他使用情况
自 2018 年以来,因多种负面因素叠加影响,公司有多个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亦有部分股权被冻结,公司现金流较为紧张,日常运营资
金存在较大缺口,现有的自有资金无法支付到期款项,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经审慎考虑,为解决公司经营困境,公司终止汉柏明锐云数据中心项目并将剩余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缓解公司流动性困难,为公司后续经营发展提供保障。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为缓解公司流动性困难,为公司后续经营发展提供保障,经公司于 2018 年12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汉柏明锐云数据中心项目被占用的 2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19 年 1月 14 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工大集团已向第三方借款,前述
工大集团占用的 20,000.00 万元款项已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由第三方代工大集
团偿还,后续由工大集团偿还其对第三方的借款,即公司已收回被工大集团占用的 2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但公司为保证资金安全,将该部分资金暂时存放于哈尔滨工大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账户内,未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2019年度,公司将上述被偿还的募集资金转回上市公司体内其他专用账户(非募集资金专户)并开始使用,使用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 2:《募集资金变更项
目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汉柏明锐于 2016 年末支付给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天工”)20,000.00 万元工程款项,中冶天工将上述款项支付给公司关联方工大集团的下属公司工大创谷(三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未能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实质上构成了上市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存在着违规使用的情形。工大集团已向第
三方借款,前述工大集团占用的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