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ST工新 公告编号:2018-099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延期履行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8月10日,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工大高新”)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总”)的通知,因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8年3月14日起停牌,停牌期间工大高总无法增持工大高新股票。因此,工大高总未能在原定增持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按照相关规定,工大高总拟延期履行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其他承诺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018年2月1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工大高总发来的《关于增持股份计划的通知》:工大高总拟在未来6个月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方式增持公司股票,拟增持资金规模5,000万元-10,000万元。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控股股东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或金融机构融资贷款、参与信托计划及资管计划等方式)。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3日、2018年2月1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2018-015)。
二、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工大高总尚未增持公司股票。
三、增持计划延期实施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为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更为了维护公司股价在二级市场的长期稳定、健康的发展,工大高总决定将股票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延长156天,暨增持计划履行期间延期至2019年1月19日。除此之外,原增持计划中增持数量、增持价格、承诺等其他内容不变。
四、控股股东延期履行股票增持计划的原因
因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8年3月14日起停牌,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公司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鉴于此,工大高总的增持计划将在公司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其他事项
1、增持计划顺延实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2、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工大高总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在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实施期限届满等时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