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3-046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山股份”,证券代码:002870)拟以现金 51,000 万元收购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胜电子”)持有的参股公司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群英”)12%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1)本次交易方案需经香山股份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如需)。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2023 年 5 月 29 日,公司与香山股份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广东香山衡器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公司拟将持有的均胜群英 12%股权转让给香山股份,交易价格为 51,000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均胜群英 37%的股权,均胜群英仍为公司参股公司。
上述交易以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华”)
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出具的均胜群英在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评估结
果作为参考依据,经各方协商一致后,确定均胜群英 100% 股权交易价格为
425,000 万元,即均胜群英 12%股权对应的交易价格为 51,000 万元。
(二)已履行的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2023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进展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1)本次交易方
案需经香山股份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
的批准或核准(如需)。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200071482954XH
成立日期 1999 年 6 月 22 日
注册地址 中山市东区起湾道东侧白沙湾工业园区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赵玉昆
实际控制人 赵玉昆
股本 人民币 132,075,636.00 元
一般项目:衡器制造;衡器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
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
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充电桩销
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电工仪器仪表制
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智能车
主营业务 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软件开发;工业自动
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
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用零部件制
造;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
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钟表与计时仪器制造;钟表与计
时仪器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可穿戴智
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
售;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
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
可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
货物进出口。(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
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
措施)
(二)交易对方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740,388.61 637,947.64
总负债 466,615.45 447,324.34
净资产 273,773.16 190,623.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53,921.76 84,698.72
所有者权益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481,684.90 489,016.61
利润总额 20,583.93 12,498.22
净利润 20,927.12 12,532.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8,625.74 5,009.61
净利润
注:上述 2021 年度、2022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交易对方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说明
(1)业务关系
公司与香山股份控股子公司均胜群英因日常业务往来产生了相关日常关联
交易,公司已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详情请参见《均胜电子
关于预测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18)。
(2)人员关系
公司副董事长朱雪松先生现任均胜群英董事职务。
(3)债权债务关系
公司于 2020 年末向香山股份转让均胜群英 51%股权,为了使均胜群英在转
让后的三年内实现平稳过渡,根据 2020 年 12 月 5 日公司与均胜群英签署的《备
忘录》,公司同意均胜群英应付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宁波均胜科技有限公司的股利合计 33,914.00 万元可在资金充裕时偿还,未偿还期间无需支付利息(2022 年期末余额 20,920.16 万元);同意将均胜群英应付公司股权收购款转为股东借款,在香山股份合并资产负债率低于 65%,且经营现金流充裕的情况下,由均胜群英负责偿还,偿还期间年利率按照 4.35%结算(2022 年末余额 11,446.24 万元)。
注:均胜群英应付股权收购款系其于 2019 年 11 月向公司收购公司持有的
JOYSONQUIN Automotive Systems GmbH(即“德国群英”)75%股权形成。
(4)股权转让款及业绩承诺事项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以 20.4 亿元的股份转让总价完成对均胜群英 51%
股权的转让交割,并收到第一期股份转让款 12 亿元,剩余 8.4 亿元股份转让款
将由香山股份根据均胜群英在业绩承诺期间(即 2021 年、2022 年与 2023 年)
的实际业绩完成情况分期进行支付。均胜群英已在 2021 年、2022 年完成相关业绩承诺,公司也先后收取第二期、第三期股份转让款 2 亿元、3 亿元。详情请参见《均胜电子关于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业绩实现情况暨收取股份转让款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39)。公司将根据均胜群英剩余业绩承诺期间内的实际业绩情况以及股份转让款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名称和类型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均胜群英 12%股权。
(二)权属状况说明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标的公司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07321299346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 宁波市高新区聚贤路 1266 号
成立日期 2001 年 11 月 28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 99,27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刘玉达
主要股东 本次交易前,香山股份持有 51%股权,均胜电子方持有 49%股权
汽车关键零部件(发动机进气增压器)、汽车电子装置(车身电子控
制系统)、车辆饰件、新能源汽车充电总成、配电总成、充电桩、充
主营业务 电设施、橡塑制品、金属制品、电子元件、汽车配件、模具工装的设
计研发、生产、制造、加工、销售和安装;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
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执行人 否
(四)交易标的最近 12 个月内曾进行资产评估、增资、减资或改制情况
标的公司在最近 12 个月内未进行过增资、减资或改制。
本次交易前,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香山股份出售持有的参股公司均胜群英不超过 17%股
权,其中香山股份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 10.88%股权,以配套募集资金方式购买
不超过 6.12%股权,总交易对价不超过 72,25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