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解除冻结暨
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4-8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光电器”)募集资金账户中的冻结资金部分已解除冻结,并以相同金额自有资金置换被冻结的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部分资金被冻结的情况
冻结公司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的申请人系兰佳,其就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纠纷一案,向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账号 账户性质 被冻结资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 654878081996 募集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10,903,398.19 元
新试验区花都分行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1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0)。
二、募集资金解除冻结暨自有资金冻结的进展情况
公司已向法院申请以公司自有资金置换被冻结的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近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的剩余冻结资金 10,903,398.19 元已全部解除冻结,并恢复正常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账号 账户性质 本次解除冻结资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54878081996 募集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10,903,398.19 元
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
新试验区花都分行
截至 2024 年 12 月 24 日,募集资金账户中剩余被冻结金额合计为 0.00 元。
置换后,被冻结银行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账号 账户性质 被冻结资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州绿色金融
44086401040019298-6 一般存款账户 10,903,398.19 元
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
分行营业部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自有资金冻结所涉事项尚在处理中,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四、部分自有资金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被冻结的银行账户非公司主要银行账户,且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内的自有资金为定期存款,不影响公司整体资金的周转使用,且被冻结的自有资金为该账户内的 10,903,398.19 元,占公司 2023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0.28%,占比相对较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被冻结的自有资金外,公司银行账户内的其他自有资金可以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造成实质性影响。
五、风险提示
1.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诉讼及自有资金被冻结事项后续有关情况,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 目前上述案件仍在进行中,后续案件发展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
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