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A股 600695 证券简称:A股绿庭投资 编号:临2018-027
B股 900919 B股绿庭B股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18年3月30日在公司总部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2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现有9名成员,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有8名,独立董事刘昭衡委托独立董事鲍勇剑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龙炼主持,监事会成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
票反对。
2、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2017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
0票反对。
4、审议通过《2017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
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本公司(母公司)2017年度税后净利润为73,389,683.65元,累
计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29,598,804.11元。因母公司2017年度期末未分配利
润为亏损,拟定2017年度不分配股利或红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
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8、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和聘用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2017年度,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90万元,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费用为20万元,事务所人员在审计期间发生的有关交
通、食宿等费用为9万元。公司需支付给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费用为 119万元。董事会拟同意公司依据市场价格继续聘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我公司 2018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机构。
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资产抵押及质押事项的议案》,拟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资产抵押及质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亿元额度的前提下,继续办理相关资产抵押及质押业务,并授权龙炼、林鹏程、盛旭春等三位董事签署授权范围内资产抵押及质押的相关合同、协议等。本次资产抵押及质押的授权期限为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后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贷款事项的议案》,拟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贷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额度的前提下,继续办理相关贷款业务,并授权龙炼、林鹏程、盛旭春等三位董事签署授权范围内贷款相关的合同、协议等。本次贷款的授权期限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后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公司第二十五次股东大会(2016年年会)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自2016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后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对外担保额度为人
民币4亿元。
截至 2017年 12月 31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4,867.98万元,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大江食品(香港)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控
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属于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对外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担保单位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期限
1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大江食品(香港)有限美元537万元(折合人民币 2017/6/28-202
有限公司 公司 3,508.87万元) 0/6/28
2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大江食品(香港)有限美元208万元(折合人民币 2017/7/5-2020
有限公司 公司 1,359.11万元) /7/5
合计 人民币4,867.98万元
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亿元额度的前提下,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续借或新增借款提供担保,并授权龙炼、林鹏程、盛旭春等三位董事签署上述授权范围内对外担保的相关合同、协议等。本次对外担保的授权期限为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后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8-028)。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3、审议通过《关于对其他应收款项计提特别坏账准备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其他应收款项计提特别坏账准备的公告》(临2018-029)。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14、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拟同意授权经营班子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8亿元的额度内,并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选择适当的时机,使用自有资金,阶段性投资于收益稳定、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日起一年内。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
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5、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子公司所持上海绿庭韦斯塔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子公司所持上海绿庭韦斯塔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8-030)。本议案为关联议案,关联董事龙炼、顾勇、盛旭春、林鹏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6、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2017 年年度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弃权,0票反对。
17、审议通过《2018年度经营目标》。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
反对。
1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
的《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临2018-031)。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