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51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方式在东百大厦 25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
以书面形式等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幸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子公司进行增资有利于满足其业务及运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本次增资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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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