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百集团
股票代码:60069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闽江大道 90 号滨江丽景临江园 4 号楼
01 店面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树汤路 96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施霞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1 年 11 月 10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其一致行动人)在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百集团”)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东百集团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9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5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东百集团、上市公司 指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丰琪投资、控股股东 指 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施霞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 指 施章峰
行动人
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与施霞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次权益变动、权益变 指 交易系统合计累计增持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动 股份 44,911,488 股,占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总股本的 5.00%
本报告书 指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是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名称: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闽江大道 90 号滨江丽景临江园 4 号楼 01 店面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树汤路 96 号
法定代表人:施霞
注册资本:42,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691933968L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自然人独资)
经营范围:对商业的投资
经营期限:2009-07-24 至 2029-07-23
主要股东:施文义先生持有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
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施霞女士担任丰琪投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施霞女士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基本情况”有关内容。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姓名:施霞
性别:女
国籍:中国(香港永久性居民)
身份证号码:V134****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施霞女士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丰琪投资实际控制人施文义先生之女,为丰琪投资一致行动人,同时主要担任丰琪投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东百集团董事等职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姓名:施章峰
性别:男
国籍:中国(香港永久性居民)
身份证号码:V134****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施章峰先生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丰琪投资实际控制人施文义先生之子,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施霞女士之弟,为丰琪投资及施霞女士的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境内外上市公司 5.00%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东百集团外,丰琪投资未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00%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施霞女士未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00%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东百集团外,施章峰先生持有曾经为香港上市公司的一化控股(中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2121,简称“一化控股”)6,000.00 万股股
份,占一化控股已发行股份 80,219.10 万股的 7.48%。2020 年 3 月 23 日,一化控股被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宣布取消上市地位。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丰琪投资为东百集团控股股东,施文义先生为东百集团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施霞女士为施文义先生之女,并担任丰琪投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施章峰先生为施文义先生之子,丰琪投资与施霞女士、施章峰先生互为一致行动关系。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丰琪投资及施霞女士基于对东百集团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增持东百集团股份,导致合计累计持股变动比例达到5.00%。
二、未来 12 个月增加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丰琪投资计划自 2021 年 6 月 18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东百
集团股份,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东百集团总股本的3.00%,不超过东百集团总股本的6.00%
(具体详见东百集团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1 年 1 月 12 日-2021 年 11 月 9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丰琪投资及施霞女士基于
对东百集团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合计累计增持东百集团无限售条件流通 A 股股份 44,911,488 股,占东百集团总股本的 5.00%。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东百集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 变动时间 变动方式 变动数量 变动比例 交易价格区间
(股) (元/股)
施霞 2021 年 1 月 集中竞价 13,953,303 1.5534% 4.08-4.33
2021 年 2 月 集中竞价 7,457,455 0.8302% 4.10-4.22
2021 年 6 月 集中竞价 907,900 0.1011% 4.16-4.20
2021 年 7 月 集中竞价 12,565,574 1.3989% 4.04-4.19
丰琪投资 2021 年 8 月 集中竞价 58,500 0.0065% 4.00
2021 年 9 月 集中竞价 166,600 0.0185% 4.08-4.09
2021 年 10 月 集中竞价 / / /
2021 年 11 月 集中竞价 9,802,156 1.0913% 3.84-3.92
合计 / / 44,911,488 5.0000% 3.84-4.33
说明:
1.丰琪投资计划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东
百集团股份,计划增持数量不低于东百集团总股本的 3.00%,不超过东百集团总股本的
6.00%。截至 2021 年 11 月 9 日,丰琪投资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已累计增持东百集
团股份 23,500,730 股,占东百集团总股本的 2.62%,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施霞女士计划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起 3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东
百集团股份,计划增持数量不低于东百集团总股本的 1.50%,不超过东百集团总股本的
3.00%。上述增持计划于 2021 年 4 月 11 日实施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施霞女士根据该
增持计划最终累计增持东百集团股份 21,410,758 股,占东百集团总股本的 2.38%。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 变动数量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丰琪投资 409,746,718 45.62% 23,500,730 433,247,448 48.23%
施章峰 62,837,338 7.00% 0 62,837,338 7.00%
施霞 0 0% 21,410,758 21,410,758 2.38%
合计 472,584,056 52.61% 44,911,488 517,495,544 5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