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关于对公司
第十届董事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所审议的《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发生情况的议案》进行认真核查,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本次所涉及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涉及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在审议表决此事项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3、经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成员认真讨论,我们同意公司进行上述关联交易,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专此。
(此页为《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关于第十届董事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书面审核意见》的签字页)
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签字:
李端生(签名) 裴正(签名) 朱壮瑞(签名)
2021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