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公告编号:临 2021-028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第四十七条 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 第四十七条 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人与公司的关联交易不得损害 人及其关联人与公司的关联交易不得损害
公司的合法权益。 公司的合法权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
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 第五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亏损方案; 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
议; 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
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负责公司年度审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负责公司年度审
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 (十二)审议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 30%的事项; 资产 30%的事项;
(十三)审议批准公司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 (十三)审议批准公司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以出售、置换、调拨、 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以出售、置换、调拨、报损、报废等方式进行处置;提供担保、受 报损、报废等方式进行处置;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上市公司义务的债务 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上市公司义务的债务
除外,下同)之方案: 除外,下同)之方案: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 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 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 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 500 万元; 过 500 万元;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 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
超过 5,000 万元; 超过 5,000 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500 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
算。 算。
(十四)公司进行“提供财务资助”、“委托 (十四)公司进行“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交易时,应当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 理财”等交易时,应当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并按照交易类别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 准,并按照交易类别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的发生额符合前述第(十 计算,经累计计算的发生额符合前述第(十
三)项标准的。 三)项标准的。
(十五)公司发生的“购买或者出售资产”的, 公司进行“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若涉及的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在连续十二 等之外的其他交易时,应当对相同交易类别个月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下标的相关的各项交易,按照连续 12 个月
资产 30%的。 内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前述第(十三)项
(十六)审议批准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的规定。但已按规定履行程序的,不再纳入1、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10%的担保; (十五)公司发生的“购买或者出售资产”的,
2、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若涉及的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在连续十二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 个月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的任何担保; 资产 30%的。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 (十六)审议批准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的担保; 1、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4、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 10%的担保;
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2、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的担保; 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
5、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 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以上的担 的担保;
保; 4、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
6、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 原则,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担保; 产 30%的担保;
7、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或公司章程规 5、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担保事项。 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十七)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以上的担金额在人民币 3,000 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 保;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 6、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
联交易; 担保;
(十八)审议批准公司单笔或在 12 个月内 7、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或公司章程规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累计计提、转回金 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担保事项。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绝 (十七)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对值 5%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正常按 金额在人民币 3,000 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
照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减值准备除外);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
(十九)审议批准本公司涉及融资金额超过 联交易;
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50%的融资 (十八)审议批准公司单笔或在 12 个月内
事项; 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累计计提、转回金
(二十)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绝(二十一)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及其他对 对值 5%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正常按
公司员工的长效激励方案; 照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减值准备除外);
(二十二)审议为公司董事购买责任保险事 (十九)审议批准本公司涉及融资金额超过
项; 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50%的融资
(二十三)审议单独或者与非关联方设立子 事项;
公司涉及的对外投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二十)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二十一)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及其他对
(二十四)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员工的长效激励方案;
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十二)审议为公司董事购买责任保险事
上述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由 项;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但在必要且合法的情况 (二十三)审议单独或者与非关联方设立子下,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决定,但法定 公司涉及的对外投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职权不得授予董事会行 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使。授权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二十四)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如授权事项 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属于本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 上述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由
通过的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但在必要且合法的情况(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下,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决定,但法定以上通过;如授权事项属于本章程规定应由 由股东大会行使的职权不得授予董事会行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应当由出 使。授权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如授权事项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属于本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