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公告编号:临 2021-003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
2021 年 1 月 19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
披露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披露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
预盈公告》,公司预计 2020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000万元到 15,00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0,000 万元到-67,000 万元。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4 日披露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
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阳集团”)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87,337,300 股进行质押,
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0%,占公司总股本的 12.09%。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2021 年 1 月 19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
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调整或变化,生产经营活动持续
向好,公司按照董事会确定的管理和经营思路继续推动各项改革计划。
根据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持续督导工作定期现场的检查报告,公司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都保持了独立性;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资金往来的情况;公司不存在违规存放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重大对外投资等方面不存在违法违规现象;公司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并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状况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华阳集团书面征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尚未发现有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对股价有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2021 年 1 月 19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预计 2020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000 万
元到 15,00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0,000 万元到-67,000 万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 2021-002 号公告)。
(三)公司控股股东华阳集团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87,337,300 股进行质押,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0%,占公司总股本的 12.09%(详见公司披露的临 2021-001 号公告)。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信息以在上述报刊及网站上披露的为准,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