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88 证券简称:上海石化 公告编号:临 2022-36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临时股东大会”)是否有否决议案:
无
一、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9 月 8 日
(二)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上海市金山区金一东路 1 号金山宾馆北
楼
(三) 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
份情况:
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0,823,813,500 股
(其中 A 股 7,328,813,500 股,H 股 3,495,000,000 股)。本公司并无任何股东
有权出席会议但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第 13.40 条所载须放弃表决赞成会议上的任何决议案,亦没有股东根据《香港上市规则》规定须就会议上的任何决议案放弃表决权。
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3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70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3
2、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982,418,543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5,530,397,769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3,452,020,774
3、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82.9876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51.0947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31.8929
(四) 临时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海君先生作为会议主席主
持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
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临时股东大会 8 人,董事长吴海君先生、副董事长管泽民先生、执行董事杜军先生、黄翔宇先生,非执行董事彭琨先生,独立董事李远勤女士、杨钧先生、高松先生出席了会议。非执行董事解正林先生,独立董事唐松先生、陈海峰先生因公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6 人,出席临时股东大会 4 人,监事会主席马延辉先生、监事张枫先生、陈宏军先生,独立监事郑云瑞先生出席了会议。监事张晓峰先生,独立监事蔡廷基先生因公未能出席会议;
3、候任董事万涛先生,董事会秘书刘刚先生出席了临时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选举万涛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赞成 反对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5,529,436,694 99.9826 960,975 0.0174
H 股 745,380,412 95.0238 39,034,061 4.9762
普通股合计: 6,274,817,106 99.3666 39,995,036 0.6334
(二) 涉及重大事项,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5%以下 A 股股东
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赞成 反对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选举万涛为本公司 69,981,694 98.6454 960,975 1.3546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 1 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获得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授权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半数以上通过。
本公司委任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担任临时股东大会的点票监察员,监察了整个表决的点票过程。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主席已按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的投票指示如实行事。
三、 董事之委任
经临时股东大会表决,万涛先生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万涛先生的履历谨请参见本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或日期为 2022 年 8 月 15 日派发
给 H 股股东的股东大会通告)。
四、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问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孙奕律师、沈钦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会议经本公司的中国法律顾问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孙奕律师、沈钦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五、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 2022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9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