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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上石化: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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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688 股票简称:S 上石化 编号:临2010-19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于2010 年10 月28 日以传
    真及信函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0 年11 月11 日以通讯方式
    召开。应到会董事十二位,实到董事十二位。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由戎光道董事长主持,讨论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决议一 以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批准增补王治卿
    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杜重骏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于
    2010 年11 月11 日向董事会提出不再担任副董事长、董事的请求,
    根据《公司章程》,杜重骏先生的辞呈于11 月11 日送达之日起生效。
    杜重骏先生在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期间,勤奋敬业,在加强企业规
    范运作、推进公司改革发展中作出了突出贡献。董事会对杜重骏先生
    在担任副董事长期间卓有成效的工作表示满意和感谢。
    公司董事会提名王治卿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提请公司2010 年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王治卿先生的简历如下:
    王治卿,现年48 岁,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王先生
    于1983 年参加工作,历任洛阳石油化工总厂副总工程师兼化纤厂筹
    建组负责人、副总工程师兼化纤厂厂长等职。1999 年6 月至2001 年
    12 月任洛阳石油化工总厂总工程师,2000 年2 月至2001 年12 月任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副经理兼总工程师,2001 年
    12 月至2006 年10 月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经理,- 2 -
    2005 年7 月至2007 年5 月任中国石化广西炼油项目筹备组组长,2006
    年10 月至2008 年12 月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经
    理,2006 年10 月至2010 年7 月任九江石油化工总厂厂长,2008 年
    12 月至2010 年7 月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总经理。
    2010 年7 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王先生1983 年毕业于华
    东石油学院炼油工程专业,取得工学学士学位,2006 年毕业于中国
    石油大学(华东)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取得工学博士学位。有教授
    级高级工程师职称。
    除前述披露的情形外,王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并无其他关联关系,亦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独立董事陈信元先生、孙持平先生、蒋志权先生和周耘农先
    生对杜重骏先生辞去副董事长、董事职务,提名王治卿先生为第六届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没有异议。
    决议二 以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委任张经明
    先生作为杜重骏先生的继任人担任公司在香港交易所的授权代表;委
    任唐伟忠先生作为该授权代表的替任人。
    决议三 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成立公司独立
    董事委员会。独立董事委员会由陈信元先生、孙持平先生、蒋志权先
    生、周耘农先生组成。
    决议四 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聘任申银万国
    融资(香港)有限公司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委员会的独立财务顾问;审
    议通过聘任申银万国证券有限公司担任公司A 股独立股东的独立财
    务顾问。
    决议五 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与中石化股份
    续签《产品互供及销售服务框架协议》及该协议项下有关持续关联交
    易(即“日常关联交易”,以下同)截至2011 年12 月31 日、2012
    年12 月31 日和2013 年12 月31 日止各年度的最高限额。
    决议六 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与中石化集团
    续签《综合服务框架协议》及该协议项下有关持续关联交易截至2011
    年12 月31 日、2012 年12 月31 日和2013 年12 月31 日止各年度的
    最高限额。
    决议七 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有关持续关- 3 -
    联交易属本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的交易”的意见,独
    立非执行董事亦发表意见明确同意。
    决议八 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持续关联交易
    公告(即“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下同)和H 股股东通函草稿的内容,
    授权戎光道董事长对持续关联交易公告和H 股股东通函作出适当的
    修改及批准在11 月26 日或前后派发股东通函。
    决议九 以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决定于2010 年
    12 月28 日14 时在上海市金山区召开公司2010 年临时股东大会。A
    股股东可以采取现场投票或者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H 股股东仅
    可参加现场会议。H 股股东如果希望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请于12 月7
    日之前将出席确认回执送达本公司H 股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
    记有限公司。
    上述第三至八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戎光道、杜重
    骏、吴海君、雷典武和项汉银回避了表决。上述第一、五、六项议案
    将提呈公司2010 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11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