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57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110,308,906 股,发行价格为 6.49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15,904,799.94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1,630,701.25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04,274,098.69 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于 2020 年 1
月 24 日出具容诚验字[2020]361Z0008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协议。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2021 年 3 月 19 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1 年 4 月,公司累计转出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038,649.97 元(其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利息收入 471,525.02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1 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713,337,674.99 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1 年 12 月 31 日无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0 年 2 月 18 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厦禾支行、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开户公司 开户行 银行账户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1 金龙汽车 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 35101560032104950000 -
金龙汽车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
2 厦禾支行 35150198160100001702 -
金龙汽车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
3 分行 631748629 -
4 金龙汽车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129910100100587723 -
合计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度,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4、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 3 月 19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截至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普通银行账户并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
5、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6、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普通银行账户并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募集资金专户已无余额。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7、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金龙汽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核查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容诚审字[2022]XXXX 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专项鉴证报告》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1: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715,904,799.9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04,274,098.69
0.00
承诺投资 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截至期末承诺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入进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
项目 目,含部分 投资总额 额 投入金额(1) 投入金额(2) 投入金额与承 度(%)(4)= 使用状态日期 效益 计效益 性是否发
变更(如 诺投入金额的 (2)/(1) 生重大变
有) 差额(3)= 化
(2)-(1)
收购金龙
联合 25% 否 775,000,000.00 704,274,098.69 704,274,098.69 704,274,098.69 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股权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 年,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购金龙联合 25%股权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775,000,000.00
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 704,274,098.69 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支付发行费用 9,063,576.30 元。
2021 年 3 月 19 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
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3,035,442.04 元(含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