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资料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议案一: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因工作需要,公司住所由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 31 号港务大厦 7、11 楼变更至
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 69 号(邮编:361006)。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7 日
议案二: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建议对章程第五条进行修订:
章程第五条原为:
第五条公司住所: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 31 号港务大厦 7、11 楼
邮 编:361012
修改为:
第五条公司住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 69 号
邮 编:361006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7 日
议案三: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对本公司 2020 年度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本公司的年度审计工作。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和技术支持力量,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大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业务能力。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18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70 万元。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7 日
议案四: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叶远航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监事陈杰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监事会根据股东福建省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推荐,提名叶远航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