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86 股票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 2020-004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发行数量和价格
(1)发行数量:110,308,906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价格:6.49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715,904,799.94元
2、投资者认购的数量和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 配售数量 限售期
(股) (月)
1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15,403,697 12
2 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8,783,513 12
3 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7,340,000 12
4 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770,000 12
5 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770,000 12
6 福建华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8,770,000 12
7 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42,471,696 36
合 计 110,308,906 --
3、预计上市时间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金龙汽车”)于2020年2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本次发行股份的登记及限售手续事宜。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参与认购的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福汽集团”)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6名投资者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结束后,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非交易日顺延)。
4、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获得发行人于2018年5月3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8年6月29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8月3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8年12月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9年4月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发行人拟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福汽集团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71,00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收购金龙联合25%股权、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开发、新能源实验室升级改造、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研发及产业化、新能源前瞻性技术研发等项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数量不超过121,347,702股(含121,347,702股)。其中,公司控股股东福汽集团承诺拟以现金认购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股份总数的35%(含35%),在本次发行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形下,福汽集团同意并承诺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总数的50%。
同时,2019年4月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等事宜。2019年4月30日召开2018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顺延12个月,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6月28日。
2019 年 8 月 2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
过。
2019 年 9 月 2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57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21,347,702 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类型: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面值:人民币1.00元
3、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4、发行数量:110,308,906股
5、发行价格:6.49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申购情况对有效申购进行簿记,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基本原则,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6.49元/股。
该发行价格相当于发行底价 6.49 元/股的 100%;相当于申购报价日(2019
年 1 月 20 日)前一交易日公司收盘价 7.32 元/股的 88.66%,相当于申购报价日
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 7.22 元/股的 89.89%。
6、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15,904,799.94元
7、发行费用:人民币11,630,701.25元
8、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04,274,098.69元
9、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110,308,906股,发行价格为6.49元/股。截至2020年1月22日15时,本次非公开发行包括福汽集团在内的7家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指定账户。2020年1月23日,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验字[2020]361Z0007号验证,截至2020年1月22日15时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收到金龙汽车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缴纳的认股资金总额人民币715,904,799.94元。
2020年1月23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将上述认股款项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2020年1月24日,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验字[2020]361Z0008号验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15,904,799.94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1,630,701.25元,贵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4,274,098.69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10,308,906.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593,965,192.69元。各投资者全部以货币出资。
2、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于2020年2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兴业证券作为金龙汽车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全程参与了本次发行工作,认为:
“金龙汽车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的确定及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2、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认为:
“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具备发行条件;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制作和签署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股票认购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内容合法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已足额缴纳;本次发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发行结果合法、有效。”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发行最终确认的发行对象及其获得配售的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配售数量 限售期
(股) (月)
1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15,403,697 12
2 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8,783,513 12
3 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7,340,000 12
4 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770,000 12
5 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770,000 12
6 福建华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8,770,000 12
7 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42,471,696 36
合 计 110,308,906 --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137,43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黄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