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3-063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发出会议通知和
会议材料,并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9 人,
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半数董事推荐,会议由卢志瑜董事主持,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选举卢志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选举李超佐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如下:
专门委员会类别 成员
审计委员会 石水平(主任委员)、伍松涛、毕亚林
专门委员会类别 成员
提名委员会 陈琳(主任委员)、卢志瑜、毕亚林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毕亚林(主任委员)、陈琳、石水平
战略委员会 卢志瑜(主任委员)、李超佐、廖惠敏、郭宏伟、刘爱明
风险管理委员会 李超佐(主任委员)、卢志瑜、伍松涛、廖惠敏、毕亚林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李超佐先生为总经理,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陆伟华女士、郑蓓女士、喻勇先生为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陆伟华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陆伟华女士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金沅武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郑露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1 日
附件:本次选举及聘任人员简历
卢志瑜,男,1970 年 4 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高
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曾任广州好世界综合大厦有限公司筹备处报建负责人;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部、工程事业部职员;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海南珠江国际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州珠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市住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华侨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广州珠江城市管理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截至目前,卢志瑜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509,600 股,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李超佐,男,1978 年 10 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
讲师(中级)。曾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人力资源管理系教师;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等职务,曾暂时承担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现任广州珠江体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目前,李超佐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99,000 股,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陆伟华,女,1973 年 8 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法律硕士学位,经
济师,持有法律资格证。1997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任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运营部高级专业经理、开发拓展部副总经理、资产运营部(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副总法律顾问、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等职,现任广州珠江城市管理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
截至目前,陆伟华女士持有公司股票 110,000 股,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陆伟华女士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待取得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
郑蓓,女,1985 年 5 月生,群众,大学本科学历,文学学士学位。2007 年
8 月参加工作,曾任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职员、广州市白云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员工、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管理部开发主管、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发拓展部专业经理、广州龙湖(广州市振梁房地产有限公司)报建中心总监、广州珠实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广州市城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现任广州珠江城市管理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郑蓓女士持有公司股票 25,000 股,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喻勇,男,1977 年 7 月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本科学历,物业管理师、房
地产经济师。1996 年 5 月参加工作,曾任广州好世界广场物业管理公司保安部副主任、广州珠江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项目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广州珠江城市管理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湾一分公司总经理、临时负责珠江城市服务湾一分公司党支部工作、湾四分公司总经理、阳江市阳珠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广州珠江城市管理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喻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38,500 股,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金沅武,女,1979 年 8 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
会计师。2001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任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员工、计划财务部副经理、审计部经理、财务资金中心总经理等职。现任广州珠江城市管理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本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金沅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郑露,女,1993 年 4 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中级
经济师(金融),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培训生,现任职于资本运营部/董事会办公室,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郑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