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1-016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增资暨子公司向孙公司增资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江股份”)拟与
广州城建开发南沙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南沙”)和广州汇星八
号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投方”)三方股东按股权
比例对广州隽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隽峰公司”或“目标公司”)
增加注册资本金,并由隽峰公司向广州隽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隽浩公司”或“项目公司”)共计增加注册资本金 7.50 亿元,其中,公司
按照 50%持股比例增资人民币 3.75 亿元。
隽峰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股份 50%,城建南沙持有其股份
45%,产投方持有其股份 5%;隽浩公司为隽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广州南沙区南沙湾 2020NJY-14 地块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由珠江股份、城建南沙和产投方(以下简称“三方股东”)合作开发,隽浩公司为该项目的项目公司,隽浩公司是隽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隽峰公司和隽浩公司的注册资本均
为 5,000 万元。2021 年 3 月 8 日,项目获取首批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因项目经
营需要,隽浩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发贷,需将资本金从目前的 5,000 万元增
至 8 亿元,即需三方股东向隽峰公司增资 7.50 亿元,隽峰公司向隽浩公司增资7.50 亿元。
《广州南沙区南沙湾 2020NJY-14 地块项目之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第 2.3.3 约定,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届时为项目公司融资需要,股东方同意根据开发贷要求增资或股东借款转增资本,隽峰公司相应对项目公司增资或转增资本,隽峰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额与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额保持一致。根据《合作协议》,股东三方对隽峰公司增资情况如下表:
增资前出资额 本次增资额 增资后出资额
股东方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万元)
珠江股份 50% 2,500 37,500 40,000
城建南沙 45% 2,250 33,750 36,000
产投方 5% 250 3,750 4,000
合计 100% 5,000 75,000 80,000
增资方式为股东三方向隽峰公司增资 7.50 亿元,隽峰公司验资询证后,由隽峰公司向隽浩公司增资 7.50 亿元。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广州隽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广州隽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AYQEU62
3.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西海韵路 18 号 402 房自编 4 号(仅限
办公用途)。
5.法定代表人:王彦
6.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
7.成立时间:2018 年 7 月 5 日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咨询服务
9.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隽峰公司资产总额为 40,604.96 万元,净资产为
5,026.84 万元,2020 年度的营业收入为 0 万元,净利润为 18.78 万元。(以上数
据未经审计)
(二)广州隽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广州隽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UY4920D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西海韵路 18 号 402 房自编 20 号(仅限
办公)
5.法定代表人:王彦
6.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
7.成立时间:2020 年 11 月 3 日
8.经营范围: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房地产开发经营
9.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隽浩公司资产总额为 186,021.48 万元,净资产
为-88.86 万元,2020 年度的营业收入为 0 万元,净利润为-88.86 万元。(以上数
据未经审计)
三、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城建南沙、产投方、隽峰公司、隽浩公司签订《广州南沙区南沙湾2020NJY-14 地块项目之增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城建开发南沙房地产有限公司
丙方:广州汇星八号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丁方:广州隽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戊方:广州隽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一)本次目标公司增资由各股东方按照持股比例缴付人民币共计 75,000万元(大写:柒亿伍仟万元整),全部为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项目公司本次增资由目标公司缴付人民币 75,000 万元(大写:柒亿伍仟万元整),全部为项目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二)协议签署后 10 个工作日内,股东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实缴全部新增注册资本金。
(三)目标公司、项目公司在收齐各方工商变更登记资料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四)如股东方中任意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增资协议约定的增资价款支付义务的,各方同意按照合作协议第 7.2 条的约定执行。
(五)本协议自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的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于 2021
年 4 月 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增资暨子公司向孙公司增资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交易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增资事项是为满足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及时补充项目资金缺口以确保开发进度,对项目公司的生产经营的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对公司亦有一定积极影响。本次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维护了各方的利益。本次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