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编号:临2024-054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现行的《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上述修订事项已于 2024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修订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本次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备案登记为准,修订后的《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 年 8 月修订)》《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 年 8 月修订)》《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
年 8 月修订)》及《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 年 8 月修订)》
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5 日
附件: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对照表
一、《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第一条 为维护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国家体改委颁布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国家体改委颁布的《股份有限公规范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司规范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宁波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关于同意宁 公司经宁波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关于同意宁
波市五金交电化工(集团)公司改组为宁波华联集团 波市五金交电化工(集团)公司改组为宁波华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文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文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
于 1992 年 9 月 8 日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 于 1992 年 9 月 8 日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
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330200000007765。 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330200000007765。
2015 年 12 月,公司完成了对原营业执照、组织
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工商登记手
续,合并后的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200144052096U。
第三条 公司于1993年4月28日经宁波市经济体制改 第三条 公司于 1993 年 4 月 28 日经宁波市经济体制
革办公室和宁波市计划委员会批准、1993 年 9 月 10 改革办公室和宁波市计划委员会批准、1993 年 9 月
日中国证监会复审确认,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 1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普通股 24,000,000 股,系均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 证监会”)复审确认,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
民币认购的内资股,并于 1993 年 10 月 25 日在上海证 通股 24,000,000 股,系均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
券交易所上市。 民币认购的内资股,并于 1993 年 10 月 25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METRO LAND CORPORATION LTD 英文名称:METRO LAND CORPORATION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宁波市中山东路 238 号 邮政编码: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东路
315000 238 号
邮政编码:315000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二条 根据《党章》的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 第十二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的组织。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开展党的活动。 公 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开展司应为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党组织机 党的活动。公司应为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 件。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
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管理费中列支。 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管理费中列
支。
第十三条 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
法律的规定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通过职工代表大
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公司职工依照《中
新增
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为工会组织提供必要的活
动条件。
第十四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租赁。 第十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租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或禁止 赁。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或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技术咨询、房地产咨询、 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技术咨询、房地产咨
实业投资及咨询。(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询、实业投资及咨询。(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为准)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托管。 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二十条 公司由宁波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中国 第二十条 公司由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
糖业酒类集团公司、交通银行宁波分行、宁波金港信 理委员会、中国糖业酒类集团公司、交通银行宁波分托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华能浙江公司、浙江省物资开 行、宁波金港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华能浙江公司、
发总公司、宁波保税区华能联合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发 浙江省物资开发总公司、宁波保税区华能联合开发有起,除宁波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以国有净资产作价 限公司共同发起,除宁波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以国折股认购外,其他均以现金出资,出资时间均为 1992 有净资产作价折股认购外,其他均以现金出资,出资
年 7 月。 时间均为 1992 年 7 月。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有下列情形 第二十五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有下列情
之一的除外: 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
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
的公司债券; 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第(三)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
股份的,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
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
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