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总第101次)
会议资料
中国 北京
二O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总第 101 次)会议议程与议案表决办法
一、会议召集人: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10日 14点00分
(2)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7层会议室
四、会议表决方式: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五、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向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六、表决办法:
1、现场投票表决办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规定:
(1)表决前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上述人数与股份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
(2)表决时由律师、两名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3)计票时以每一股为一票计算;
(4)股东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只能发表以下三类意见之一: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票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或未投表决票的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并将其所持股权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2、网络投票表决办法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
平台网站说明。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注意事项等详见《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21-059)。
3、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议案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本数)表决通过。
4、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于网络投票结束后,为公司计算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合并统计数据。
议程之一
关于向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各位股东:
一、概述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投置地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增强其资金实力,公司拟向京投置地进行增资 150 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京投置地
注册资本将由 50 亿元增加至 200 亿元,公司持有京投置地 100%股权,持股比例
不变。
2021年11月24日,公司十一届九次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增资标的
1、标的名称: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
2、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住 所: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漷兴一街 896 号
4、法定代表人:高一轩
5、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
6、成立日期:2004 年 5 月 12 日
7、营业期限:2004 年 5 月 12 日至 2054 年 5 月 11 日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出租商业用房;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销售建筑材料。(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876,410.10 771,984.54
净资产 409,190.00 12,489.14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139.05 53.77
净利润 1,700.86 -20,747.75
注:京投置地 2020 年财务数据已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本次增资情况
1、增资金额:150 亿元
2、增资形式:现金出资
3、资金来源:自筹
4、增资后股权结构情况:增资前公司持有京投置地 100%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京投置地注册资本为 200 亿元,公司持有京投置地的股权比例不变,仍持有京投置地 100%股权。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助于优化京投置地的财务结构,增强其资金实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京投置地的持股比例不变,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议案已经2021年11月24日董事会十一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