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六年配股说明书
主承销商:海通证券有限公司
分销商:海南证券公司
赛格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福建兴业证券公司
重要提示: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配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政府及国家证券管理部门对本次配股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配售的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此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华企业
股票代码:600675
公司名称: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大道1700弄17号
办公地址:上海江西中路246号
配股主承销商:海通证券有限公司
配股分销商:海南证券公司
赛格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福建兴业证券公司
配售发行股票类型:普通股
配售发行股份数量:4203.6614万股
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
每股配售价:4.80元人民币
配售比例:10:2.7
(按现有股本总额15569.1162万股以10:2.7配股。同时,社会公众股东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以10:5.5的比例受让国家股、法人股的部分配股权。)
一、绪言
本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关于1996年上市公司配股工作的通知》、《公开发行股票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准则(第四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编写。本公司本次配股方案经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1996年10月9日第一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通过,并由1996年11月11日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通过,该方案已经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沪证办(96)239号文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6]36号文批准。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信本说明收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本次配售的股票是根据本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本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外,没有委托和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二、配售发行的有关机构
1.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地址:上海市黄浦路15号
电话:(021)63068888
传真:(021)63063076
2.上市公司: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大道1700弄17号
办公地址:上海江西中路246号
法定代表人:盛新建
联系人:印学青 马建模
电话:(021)63299250
传真:(021)63290815
3.主承销商:海通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唐山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李惠珍
联系人:顾峥 鲍一冰
电话:(021)65849618*3022
传真:(021)65841935
4.分销商:海南证券公司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花园新村二号
电话:(0898)6700895
传真:(0898)6792799
赛格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华信路华信大厦19层
电话:(0898)6786556
传真:(0898)6787519
福建兴业证券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69号天骛大厦
电话:(0591)7542524
传真:(0591)7542534
5.股份登记机构: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地址:上海市闵行路67号
电话:(021)63566657
传真:(021)63068555
6.律师事务所:方达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138号永华大厦15楼E、F座
法定代表人:李骐
经办律师:黄伟民 葛剑秋
电话:(021)58793228
传真:(021)58792338
7.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高安路18弄20号
法定代表人:忻佩妮
经办注册会计师:卢金涛 周琪
电话:(021)64310090
传真:(021)64331400
三、本次配售方案
1.配售发行股票的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配售数量:4203.6614万股
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4.80元
2.股东配股比例:
每10股配售2.7股。(按95年度末总股本10:3比例配股,因在96年7月4日公司执行95年分红派息方案,以10:1的比例送股1415.3742万股,故现有股本总额为15569.1162万股,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以10:2.7比例配股。)
其中:国家股配股398.5924万股,社会法人股部分放弃配股权,受让95年国家股、法人股转配股的社会公众股东可配股447.4602万股,可流通的社会公众股东配股805.4284万股,另外,受让95年转配股社会公众股东和可流通的社会公众股东本次还可以10:5.5的比例受让1996年国家股、法人股转让的配股权共计2552.1804万股。
3.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费用:如本次配股全额配足,预计募集资金额20177.5747万元,扣除本次配股发行费用403.5515万元,预计公司实际可得配股款为19774.0232万元。
4.本次配股的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及分肖商海南证券公司、赛格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福建兴业证券公司组成承销团承诺余额包销。
5.股权登记日:1997年1月16日
除权基准日:1997年1月17日
6.发起人股东出让部分配股权的承诺:
本次配股前,国家持股9951.8562万股,占总股本的63.92%,可配股2687.0012万股,经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沪国资基(1996)217号文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企发(1996)176号文同意,以现金方式认购398.5924万股,同时有偿出让2288.4088万股;法人股东本次出让263.7716万股配股权,因单个法人持股数量均不满总股本的5%,故不列示。国家股和法人股股东承诺有偿转让配股权共计2552.1804万股,社会公众股东(包括已流通股份部分和95年国家股、法人股转配部分)可按10:5.5的比例进行转配,每股配股权转让费0.25元,转配部分在国家政策有关规定公布之前暂不上市。
7.本次配股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股份变动情况详见下表列示:
数量单位:万股 每股面值:1.00元
本次配股前 本次配股增加 本次配股后(预计)
数量 比例% (预计) 数量 比例%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国家持有股份 9951.8562 63.92 398.5924 10350.4486 52.35
2.法人持有股份 976.932 6.27 976.932 4.94
3.95年国家股、法人股转配
1657.26 10.65 447.4602 2104.7202 10.64
4.96年国家股、法人股转配
2552.1804 2552.1804 12.91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12586.0482 80.84 15984.2812 80.84
二.已流通股份
1.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2983.068 19.16 805.4284 3788.4964 19.16
已流通股份合计
2983.068 19.16 805.4284 3788.4964 19.16
三.股份总数 15569.1162 100.00 4203.6614 19772.7776 100.00
四、配售股票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1997年1月17日起至1997年1月30日止(期内证券商营业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不再安排补缴款工作。
2.缴款地点:
认购乾在认购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证券交易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公司营业柜台处办理缴款手续。
3.缴款办法:
各股东可根据自己意愿决定是否按以下方式认购本次配售及转配股份中的部分或全部。
(1)可流通部分的社会公众股东认购配股部分时,填写"中企配股"(代码700675)买入单,每股价格4.80元,配股数量的限额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乘以社会公众股配售比例(10:2.7)后取整数。
(2)95年受让国家股、法人股转配的社会公众股东认购配股部分时,填写"中企转配"(代码701675)买入单,每股价格4.80元,配股数量的限额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乘以社会公众股配售比例(10:2.7)后取整数。
(3)社会公众股东(已流通股份部分)认购本次国家股和法人股配股权转配部分填写"中企转让"(代码710675)买入单,每股价格5.05元(含转让费0.25元)配股数量的限额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国家股东和法人股东转让比例(10:5.5)后取整数。
(5)国家股及法人股的缴款到唐山路218号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办理。
4.逾期未被认购股份的处理办法:
截止到1997年1月30日,未被认购的股份由承销商负责包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含未被认购的本次配股及转配部分)。
五、获配股票的交易
1.获配股票中可流通部分的上市交易开始日:
可流通的社会公众股配股部分的上市日期将于本次配股结束刊登股本变动公告后,再另行公告。
2.在国家政策有关规定公布之前,暂不流通股份部分:
(1)国家股、法人股及其配股部分
(2)95年国家股、法人股转配股部分
(3)95年国家股、法人股转配股部分的配股部分
(4)96年国家股、法人股转配股部分
3.配股认购后产生的零股处理办法:
按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办理。
六、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1.项目简介:
(1)浦东新区六里商品住宅项目。该项目地处上海浦东新区六里乡,毗临国家建设部重点建设的六里现代生活园区,建筑面积32380平方米,类型为普通居民住宅。该项目建设投资8695万元,建设期2.5年,工程分两期进行,预计1998年2月竣工。
(2)古美新村商品房开发项目。该项目位于虹梅路以西、沪闵路以北,是本市实施解决2.5平方米住房特困永住房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