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了《关于延长太极实业 十一科技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关于子公司十一科技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审阅了本次董事会议题的相关资料,并了解有关情况后,我们就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延长太极实业 十一科技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独立意见
太极实业 十一科技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及公司《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太极实业·十一科技员工持股计划(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2020 年第一次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关于延长太极实业 十一科技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
2、关于子公司十一科技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关于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全体董事和管理层都能够审慎对待并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风险,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子公司十一科技的本次担保事宜。
独立董事:于燮康 丛亚东 吴梅生 徐雁清
2021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