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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生控股:出售资产公告

公告日期:2011-09-06

   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强生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11-022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强生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及其

全资子公司上海强生市东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上海强生市西出租汽车

有限公司、上海强生市北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向上海海博出租汽车有限

公司转让固定资产(350 辆桑塔纳轿车)及无形资产(350 张出租汽

车营运证)。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一、交易概述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强生出租汽车有限公

司(下称“强生出租”)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强生市东出租汽车有限

公司(下称“强生市东”)、上海强生市西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下称“强

生市西”)、上海强生市北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下称“强生市北”)将

350 辆桑塔纳轿车及 350 张出租汽车营运证转让给上海海博出租汽车
有限公司(下称“海博出租”)。标的资产转让价格为 11852.54 万元。

    强生出租、强生市东、强生市西、强生市北(合称“出让方”)

和海博出租(“受让方”)已于 2011 年 9 月 2 日签署《上海市产权交

易合同》。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出让方均为法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出售事宜均已经

股东决定同意。公司于 2011 年 8 月 25 日召开七届三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了本次资产出售事项,表决结果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出售资产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

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其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拟采

用的交易方式合法、规范,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名称:上海海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工业开发区康土路 31 号 15 室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 829 号

    法定代表人:汤玉萍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亿零肆佰捌拾贰万元

    经营范围:汽车安全检测,出租运输及租赁,公交客运专线,汽

车配件,出租业务、培训、服务、跨省市营运。

    主要股东: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

    固定资产-桑塔纳轿车 350 辆(其中强生出租 121 辆,强生市东

69 辆,强生市西 97 辆,强生市北 63 辆)

    无形资产-出租汽车营运证 350 张(均为强生出租所有)

    2、交易标的资产的权属清晰,标的资产上未设定抵押、质押等

担保权利,也不存在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无涉及标的资产的诉

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措施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标的资产所在地-上

海市。

    3、交易标的中的固定资产(车辆)的账面净值为 1573.87 万元,

无形资产(出租汽车营运证)的账面净值为零。

    交易标的资产已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评估业务资格的上海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评估机构于 2011 年 7 月 5 日出具资产

评估报告【沪银信评报字(2011)第 486 号】。

    评估基准日:2011 年 4 月 30 日,

    评估方法:固定资产(车辆)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无形资

产(出租汽车营运证)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固定资产(车辆)的评估价值为 722.54 万元,无形

资产(出租汽车营运证)的评估价值为 11130 万元,标的资产总计评

估价值为 11852.54 万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合同主要条款。

    本次出售资产的交易方式为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协议转让,

交易价格为 11852.54 万元。转让价款分期支付,首期款项在《产权

交易合同》签订后三天内支付,金额为 500 万元;在出让方和受让方

完成本次转让资产交接的当天,受让方向出让方付清剩余款项。在上

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为本次交易出具交易凭证后于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前完成与本次转让相关资产的交接手续。

    2、定价情况。

    本次资产出售的交易定价依据为上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

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

    本次交易由受让方海博出租按《产权交易合同》向出让方支付转

让款。海博出租是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营出租汽

车业务,公司董事会认为海博出租经营状况稳定,具有较强的支付能

力,违约可能较小,转让款按期收回应不存在较大风险。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资产出售不涉及人员安置、债权债务承继和清偿等事项,交

易完成后也不会产生关联交易。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出售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并无不利影响,公司出租汽
车的数量仍位居上海第一。资产出售有利于公司重组后资产结构的进

一步优化,符合公司长远的战略发展目标。

    本次出售资产中的无形资产-350 张出租汽车营运证原用于世博

期间营运的新能源出租汽车(别克油电混合动力车),该批出租汽车

于世博会结束后已退出上海的出租汽车营运市场。经公司研究决定,

同意强生出租将 350 辆别克车和 350 张出租汽车营运证全部转让。350

辆别克车退出出租汽车市场后,经评估作价【沪银信汇业资评报字

(2011)第 166 号】后由上海汽车工业机动车置换服务有限公司收购。

别克车退牌后的出租汽车营运证已用于公司的出租汽车更新上牌,故

本次 350 张出租汽车营运证的转让根据相关规范要求需营运证带车

辆一并转让。350 辆别克车的处置与本次资产出售交易在扣除相关税、

费后预计将会给公司带来约 4000 万元的净利润。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经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及其附件;

    4、评估报告及评估机构的从业资格证书。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