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0661 沪市 昂立教育


首页 公告 600661:昂立教育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600661:昂立教育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9

600661:昂立教育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661            股票简称:昂立教育          编号:临 2022-060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变更前回购用途:用于员工股权激励

    本次变更后回购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将 2019 年度回购的 13,700,040 股股份用途从“用于员工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前公司 2019 年度回购方案概述及实施情况

  2019 年 1 月 30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含 2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 4 亿元)的资金以集中
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

  2019 年 2 月 13 日,公司披露《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
告书》(公告编号:临 2019-017)。

  2019 年 2 月 18 日,公司实施首次回购,并于 2019 年 2 月 19 日披露《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19)。

  公司自首次实施回购至 2019 年 12 月 27 日回购实施完毕,回购公司股份
13,700,0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810%,回购最高价格 24.01 元/股,回购最低价
格 20.02 元/股,回购均价 21.94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300,511,692.62 元(不含印

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并于 2020 年 1 月 2 日披露《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
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01)。

    二、本次变更主要内容

  为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建立和完善利益共享机制,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拟实施的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公司拟将 2019 年度回购的 13,700,040 股股份用途从“用于员工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除此以外,原回购股份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三、变更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本次公司拟变更 2019 年度回购的 13,700,040 股股份用途,是为了配合公司拟实
施的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吸引优秀人才和业务骨干,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和员工利益等客观因素及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变更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
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的变更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本次变更公司 2019 年度回购的 13,700,040 股股份用途是充分考虑了公
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和员工利益等客观因素及发展需求做出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的用途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事项。

  以上事项,特此公告。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