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0-064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 豫园 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增持计划
根据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高科技”)的书面通知,复星高科技(及/或通过一致行动人)拟自2020年2月4日至2020年8月3日择机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总金额折合人民币不低于2,000万元。
以上增持计划详见本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发的《上海豫
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暨回购报告书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9)。
二、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日收市,复星高科技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已届满。自2020年2月4日至2020年8月3日,复星高科技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总金额折合人民币约2,004.5万元,累计增持本公司2,168,620股A股,增持均价约
9.24元,占截至2020年8月3日本公司股份总数(即3,883,761,964股)的约0.0558%。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2,661,617,716
股股份,占截至2020年8月3日本公司股份总数(即3,883,761,964股)的约68.53%;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截至2020年8月3日收市,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2,663,786,336股股份,占截至2020年8月3日本公司股份总数(即
3,883,761,964股)的约68.59%。
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减持所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
三、其他事项
增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报备文件:
(一)股东关于增持计划实施情况的说明文件
(二)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月 5日